安全生产曝光台(七百二十四)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26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2-07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七百二十四)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XX化工有限公司
1.隐患:1#聚醚车间东南门室内消防水带安置不规范
判定依据:《消火栓箱》(GB/T14561-2019)4.1.1 消火栓箱按消防水带的安置方式分为:a)挂置式(见图1),不标注代号;b)盘卷式(见图2),代号P;c)卷置式(见图3),代号」;d)托架式(见图4),代号T。
2.隐患:水泵房职业危害告知牌设置与实际不符、该处没有氮气危害源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2.5条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安装GBZ 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3.隐患:作业现场停放叉车
判定依据:《工业车辆使用、操作与维护安全规范》(GB/T36507-2018)4.7.4业车辆不得停放在热源、明火或类似的火源旁边,也不得停靠露天坑、地下通道、电梯井道或其它类似地区。
4.隐患:危化品仓库柴油的告知牌损坏
判定依据:《仓储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WS712-2012第10.1条-应在仓储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标识牌,说明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性、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5.隐患: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缺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内容培训;
6.隐患:未提供应急救援队伍训练计划
判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今第708号)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应急救援以伍的应教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应急效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葬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据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效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培训。
7.隐患:3号仓库警示标识与储存物料危险性不符、如“当心有毒气体”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标志标识规范》(DB37/T-997-2022)3.7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