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七百二十一)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26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2-07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七百二十一)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XX化工有限公司
1.隐患:酯化车间二层平台有固体物料堵塞长时间巡检通道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2.隐患:电器开关处有无、飞絮集尘严重
判定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 17 部 分
3.隐患:酯化车间西北门外管廊上有一管线两处焊缝泄露
判定依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4.10.7
4.隐患:厂区公共管廊未设置管线标识牌
5.隐患:反应釜下方作业区域未施划警示线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2016)第5.4.4条
6.隐患:油酸称重切断阀气源积液分离器横置安装
判定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T 3047-2021第8.6.2.3条
7.隐患:厂区内阀门井周边未施划警示区域范围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2016)第5.4.4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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