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九十五)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24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2-07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九十五)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XX化工有限公司
1.隐患:公司生产车间各操作岗位未存放有效的纸质版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
判定依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4.9 安全操作要素。
2.隐患:缺少消防设施器材台账。
判定依据:《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要求,企业应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技术档案,确保设备台账、档案信息准确。
3.隐患:公司设备台账不符合要求,且缺少必要内容,如压力表编号、设置位置等。
判定依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4.10.4
4.隐患:生产车间,钢带造粒机卷动部分裸露,有造成人员受伤可能。
判定依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5.3.1条。
5.隐患:生产车间,柔软剂搅拌罐用热油加热,人员操作时应注意发生烫伤。且底部热油管阀门和放料阀门贴近,易发生误操作。
判定依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3条
6.隐患:生产车间,二层平台使用氮气瓶简单用电线固定,易发生倾倒。
判定依据:《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2017)7.1.6气瓶搬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应平整,放置时气瓶应稳妥可靠,防止倾倒或滚动。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