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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八十七)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232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2-06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八十七)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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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患:天然气烘干炉报警仪UPS电源未提供充放电记录

判定依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8.3.3条

2.隐患:烘干炉房顶易积存可燃气体,未在天然气烘干炉房顶设置报警仪

判定依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设计标准》 GBT 50493-2019)4.2.3

3.隐患:人员车辆从运转的皮带机下通行,未设置防撒漏措施,无警示标识

判定依据:《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第三条

4.隐患:有叉车进出的车间门口,未设置相关警示标识

判定依据:《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第三条

5.隐患:柴油存放点处消防沙板结、消防锨、桶损坏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6.隐患:烘干炉斜梯护栏不全,未与上面平台链接

判定依据:《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5.6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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