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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八十一)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22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2-06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八十一)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XX新材料有限公司

1.隐患:公司异丙醇、DMC原料库区,进出管线无介质名称、流向等标识。

判定依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第5.2条。


2.隐患:公司异丙醇、DMC原料库区,DMC两储罐上缺少位号、介质名称等。

判定依据:《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的要求,企业应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技术档案,确保设备台账、档案信息准确、完备。

3.隐患:公司异丙醇、DMC原料库区,南侧手动报警按钮缺少标识。

判定依据:《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5.8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


4.隐患:公司一车间,设备控制柜一底部进线孔缺少密封堵头。

判定依据:《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AO3009-2007)7.1.3.1.7,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


5.隐患:公司主干道上方管廊,缺少车辆限高标识。

判定依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6.1.2 跨越道路上空的建筑物或管线应增设限高标志或限高设施。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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