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五十三)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9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五十三)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XX制药有限公司
1.隐患:公司配电室值班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对配电室进行检查记录。
判定依据: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隐患:公司配电室进门处未设置挡板。
判定依据:《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6.2.4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3.隐患:公司配电室未设置消防专用电话
判定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6.7.4
4.隐患:公司配电室绝缘拉杆直接放在地面,未存放在支架上。
判定依据:《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DLT974-2018)7.3 绝缘操作杆、吊拉支杆等可采用垂直吊挂的排列架,每个杆件间距宜为10cm~15cm,每排间距宜为30cm~50cm。
5.隐患:公司化验室内药品柜内试剂无分类,无记录台账。
判定依据:《化学品理化及其危险性检测实验室安全要求》(GBT 24777-2009)3.2.2.4
6.隐患:公司化验室通风柜内在实验后仍存放试剂及其它实验用品。
判定依据:《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GBT 27476.5-2014)5.3.11在完成各阶段操作后应进行整理,如将试剂、仪器及未使用的玻璃器皿放回各自适当的地点,并保持干净整洁。
7.隐患:未建立分汽缸(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