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四十)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8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四十)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XX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隐患:企业目前处在试生产阶段,未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附件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3 试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进行试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1.2及“附件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3 试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隐患:企业使用氢氧化钾等腐蚀性物料,未结合企业实际物料制定《防泄漏管理制度》
判定依据:《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
3.隐患:《设备停用报废管理制度》未涵盖《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 006-2020)相关要求,如未制定对“拟拆除装置设施开展风险识别评估”的管理要求
判定依据:《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 006-2020)
4.隐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未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未明确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联系人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鲁应急发〔2022〕5号)6.5
5.隐患:《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缺少“检维修前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或检维修后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管理要求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鲁应急发〔2022〕5号)6.6
6.隐患:办公楼2层南侧配电箱门静电跨接未设。
7.隐患:车间现场叉车作业未佩戴安全带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