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八)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7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八)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XX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
1.隐患:装车区E358局部管道保温缺失保温外皮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2.隐患:卸车处设置的一起重设备未使用时违规高空停滞,未使用时未恢复至初始状态
判定依据:《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5.2
3.隐患:卸车处设置的一起重设备钢丝绳绳夹只设置了1个,至少应为3个
判定依据:《钢丝绳夹》(GB5976-2006)附录A.1
4.隐患:卸车处设置的一起重设备近处未在醒目位置张贴限载标识
判定依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 4.6.4
5.隐患:卸车处设置的卸车安全操作规程罐车静置时间3--5min,不满足《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等规范要求
判定依据:《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7.4.3
6.隐患:调和罐区近处设置的消火栓未编号
判定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维护保养的常规要求
7.隐患:调和生产区停工期间,E370泵(位号p303)出口管道上设置的紧急切断阀关闭、手动操作阀门未关闭
判定依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3034--2022)4.9.3.4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