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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五)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70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2-06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五)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XX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

1.隐患:汽车装卸站一管道保温外皮脱落

判定依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4.10

2.隐患:汽车装卸站一物料桶无物料标识

判定依据:《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3.隐患:原料泵区安全阀无常开标识

判定依据:《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 8.

4.隐患:原料泵区一台压力表无设备编号

判定依据:《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8、6. 1. 11 仪表铭牌和仪表位号标识应齐全、 牢固、 清晰

5.隐患:原料罐区吹扫罐未设置受限空间警示标志

判定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第3.5.4条

6.隐患:原料罐区三处沉降点未设置标识、未设置储罐防沉降参照点

判定依据:《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 T 50756-2012)

7.隐患:原料罐区管道未设置介质流向和标识

判定依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第5.2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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