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一)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6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二十一)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XX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1.隐患:装置一楼西侧,一静电消除器处于故障失效状态。
判定依据:《静电防护管理通用要求》(GBTT39587-2020)6.4.3静电防护场所应设置必要的人场管控设备或措施,应确保人员符合静电防护要求后方能进入静电防护场所,可形成人场记录
2.隐患:燃气锅炉房内,火焰气体探测器接线端未完好固定,线体裸露,且延伸到走梯踏步上。
判定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3.隐患:燃气锅炉房内,1#导热油输出泵电机挠性接管未完好安装接线。
判定依据:《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6.1.1.3.11条。
4.隐患:燃气锅炉房内,气动阀空气储气罐压力表未设置上限标识。
判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21-2016第9.2.1.2条。
5.隐患:燃气锅炉房内,空气管道、热油管道未标注介质名称、流向等标识。
判定依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第5.2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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