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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零四)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4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0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零四)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隐患:工业级氢氧化钠储罐缺少位号标识。

2.隐患:工业级氢氧化钾储罐卸车管道一处法兰防喷溅罩损坏。

判定依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第5.6条-5.6.1设计具有化学灼伤危害物质的生产过程时应合理选择流程、设备和管道结构及材料,防止物料外泄或喷溅。

3.隐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卸车区缺少停止线。

判定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6.3.8条-装、卸车站站型应根据运量、产品种类、车流组织、取送车作业方式、地形、地质和厂(场)区总平面布置等因素进行设计,并应根据具体情况留有发展的条件。

4.隐患:停用叉车放置在仓库内。

5.隐患:北仓库气泵控制箱缺少“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识。

判定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4.2.3 警告标志2-7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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