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八十八)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3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八十八)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XXX新材料有限公司
1.隐患:甲类仓库门口标示与储存物料品种不一致,未标注限存数量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隐患:桶装物料(釜底液)露天存放,未设置警示标识
判定依据:《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2013)4.2
3.隐患:生产车间二层平台上料口门式护栏处未设置限制随意开门和警示标识
判定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80-2016第4.3.3条
4.隐患:反应釜夹套蒸汽管线自调阀门、切断阀门仪表风压力表朝向不便于巡检观察
判定依据:《固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G21-2016)9.2.1.3
5.隐患:反应釜、中转罐下面未施划作业警戒区域、未设置“小心碰头”
判定依据:《机械安全 生产设备安全通则》GB/T 35076-2018第6.20条
6.隐患:消防泵主电源处在“手动”位置
判定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5.2
7.隐患:消防泵房防淹集水池无盖板或维护
判定依据:《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1155-2016)4.4.1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