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六十九)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1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六十九)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市XX化工有限公司
1.隐患:未设置储罐防沉降参照点
判定依据:《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 T 50756-2012)
2.隐患:企业生产装置设施于2015年12月验收通过正式运行,未提供原料罐、产品罐等常压储罐完整性评价报告
判定依据:《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GB/T 37327-2019)第8.1.1条
3.隐患:《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只规定了操作人员、当班班长巡检频次,未对(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 、仪表人员等专业检查频次做管理要求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3.2.1
4.隐患:安全设施台账不全,未将所有的安全设施纳入台账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鲁应急发〔2022〕5号)第6.2条
5.隐患:未建立监视、测量设备管理台账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鲁应急发〔2022〕5号)第6.2.5条
6.隐患:《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未涵盖《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 006-2020))相关要求,如未制定对“拟拆除装置设施开展风险识别评估”的管理要求
判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鲁应急发〔2022〕5号)6.7拆除和报废//《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 006-2020))5.2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