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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六十八)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12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1-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六十八)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市XX化工有限公司

1.隐患:在修泵断开电源后,未在配电盘上悬挂“禁止合闸”标识

判定依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第2.0.22条

2.隐患:消防箱内、消防箱上放置杂物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

3.隐患:压缩空气储罐压力表上限值标识不确切,显示高于储罐的设计压力

判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四条

4.隐患:有车辆进出的聚合车间北门口处,未设置限速标识

判定依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第6.1.3条

5.隐患:办公区域临时板房外来施工人员未穿着工装,切削套丝作业未佩戴防护眼镜

判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九条

6.隐患:污泥压滤间存放润滑油,灭火器未定期检查维护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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