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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三百二十七)诸葛镇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663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2-1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三百二十七)诸葛镇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2024年2月19日,根据《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诸葛镇对沂水县某某超市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发现:1.沂水县某某超市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小金鱼3箱,三分钟1箱)。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258号第1档的规定,已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3000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的行政处罚。

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诸葛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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