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七十二)沂城街道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57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1-2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七十二)沂城街道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某火锅城

一、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1.营业区安全出口疏散标识未通电,三楼东侧安全出口未设置疏散标识且处于锁闭状态;

2.楼梯间消火栓内无消防水带,疏散楼梯存在杂物堵塞疏散通道

二、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整改措施

1.营业区安全出口疏散标识立即通电运行,三楼东侧安全出口规范设置疏散标识且保持能正常开启状态;

2.楼梯间消火栓内立即配备消防水带,疏散楼梯存在杂物堵塞立即清理。同时组织员工开展消防设施的隐患自查和相关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沂城街道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