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六十四)诸葛镇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56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六十四)诸葛镇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一、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职工某某某(无电工证)在动火作业区进行电焊机电源接地零线保护线路联接作业。
二、判定依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三、整改措施
立即停止作业,安排持有特种作业证的职工继续作业。
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诸葛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