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三十五)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53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三十五)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2024年8月15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与承租方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但是未对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谭某某作出处0.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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