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零八)杨庄镇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47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零八)杨庄镇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县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一、重大事故隐患描述:该企业有圆锥破碎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存在发生机械伤害、触电等危害因素。企业在停产检修期间,检修人员进入圆锥破碎机内进行检修作业时,未对可能意外启动设备的配电室配电柜内控制开关的设备电源切断,未对配电柜进行上锁管理,未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等标识牌。
二、判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六条第(四)项:进入筒型储库、焙烧窑、预热器旋风筒、分解炉、竖炉、篦冷机、磨机、破碎机前,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和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隔离措施,或者未落实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
三、整改措施:立即停止检修作业,在配电室切断设备电源处上锁,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等标识牌,设置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杨庄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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