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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零七)杨庄镇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47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9-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零七)杨庄镇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县某加油站

一、重大事故隐患描述:加油站作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缺少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 24 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等岗位职责内容。

二、判定依据:《《化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六条: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三、整改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等岗位职责内容。

杨庄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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