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六十一)诸葛镇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33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六十一)诸葛镇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县某加油站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加油区未按国家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判定依据:《化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二条: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整改措施:立即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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