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二十五)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30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二十五)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2024年6月22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检查人员到枣庄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孙某某无登高作业证进行高处作业。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法立案处罚1.5万元。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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