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零二)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28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百零二)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县某某食品厂
1.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区燃气管道压力表未及时校验;
2.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区气化器出口处安全阀未设置排放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区棚顶使用夹芯泡沫板材料;
4.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区未设置岗位风险告知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生产车间燃烧炉的管道总阀门与燃烧器阀门之间,未设置放散管;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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