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四十二)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21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四十二)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市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具危险作业票案。
2024年4月28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临沂市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情况如下:1、外来施工队伍人员刘某某在1号原料罐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公司未办理安全作业票。
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