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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四十)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21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8-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四十)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淄博某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4月3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沂水某燃油助剂有限公司对化工所监管科移交违法线索进行核查,核查发现:正在沂水某燃油助剂有限公司合成车间北边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李某和李某某(两人均为淄博某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淄博某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跟进,督促完成整改,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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