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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七)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19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7-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七)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一)沂水县某某艺术培训学校

1.消防自救呼吸器过期;

2.急救药品(创可贴等)过期;

3.储藏室安装的节能照明灯高度不足2.5米且无防护罩;

4.楼梯最上一阶和最下一阶未设置安全色带;

5.储藏室一电源线采用花线

(二)山东某某休闲渔业有限公司

6.养鱼池现场配备救生圈数量不足;

7.现场未设置安全风险告知;

8.鱼池排水口缺少防护措施;

9.配电箱箱门跨接线脱落

10.配电箱未张贴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

11.未配备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12.施工现场南侧架手架立柱与横柱之间缺少夹箍,无验收责任人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进行隐患排查,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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