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七)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19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七)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一)沂水县某某艺术培训学校
1.消防自救呼吸器过期;
2.急救药品(创可贴等)过期;
3.储藏室安装的节能照明灯高度不足2.5米且无防护罩;
4.楼梯最上一阶和最下一阶未设置安全色带;
5.储藏室一电源线采用花线
(二)山东某某休闲渔业有限公司
6.养鱼池现场配备救生圈数量不足;
7.现场未设置安全风险告知;
8.鱼池排水口缺少防护措施;
9.配电箱箱门跨接线脱落
10.配电箱未张贴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
11.未配备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12.施工现场南侧架手架立柱与横柱之间缺少夹箍,无验收责任人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进行隐患排查,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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