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四)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19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四)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一)沂水县某某实验小学
1.操场西侧配电室未封闭、隔离,未设置“当心触电”“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2.门卫处微型消防站内应急物资未定期检查,逃生面具到期未更换。
3.门卫室设置的消防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控制盘报警系统未及时处理。
4.地下车库内烟感报警器未拆除隔尘罩。
5.地下消防泵房消防管道漏水严重,无法使用。
6.一层配电井处未张贴“当心触电”警示标志。
7.教学楼二层东侧南墙配电盒未张贴“当心触电”警示标志。
(二)山东某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8.中控室内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器无称重记录。
9.中控室消防报警控制柜处未设置操作规程。
10.中控室内未张贴DCS操作规程。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进行隐患排查,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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