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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四)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19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7-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十四)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一)沂水县某某实验小学

1.操场西侧配电室未封闭、隔离,未设置“当心触电”“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2.门卫处微型消防站内应急物资未定期检查,逃生面具到期未更换。

3.门卫室设置的消防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控制盘报警系统未及时处理。

4.地下车库内烟感报警器未拆除隔尘罩。

5.地下消防泵房消防管道漏水严重,无法使用。

6.一层配电井处未张贴“当心触电”警示标志。

7.教学楼二层东侧南墙配电盒未张贴“当心触电”警示标志。

(二)山东某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8.中控室内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器无称重记录。

9.中控室消防报警控制柜处未设置操作规程。

10.中控室内未张贴DCS操作规程。

目前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各单位及企业要不断进行隐患排查,压紧压实自身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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