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84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7-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统筹落实耕地保护各项举措,全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别为109.31万亩和99.08万亩。根据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县现有耕地112.2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00.1万亩,分别高于保护任务2.95万亩和1.02万亩,耕地面积较上年增加1.74万亩,连续3年实现净增加,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妥有序推进“非粮化”图斑整改。根据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省厅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内疑似耕地流出13.35万亩。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早动手、争主动,向各乡镇(街道)下发提醒函,梳理耕地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结合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并在5月份开展了集中整改月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原地整改6.23万亩,对盛果期果树、生长期林木及因农业生产、农民意愿、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整改的图斑进行了预补划,落实补划地块面积3.3万亩,为下步永农补划工作打好基础。

(二)扎实推进土地执法卫片整改工作。1-4月份,省厅下发我县图斑842个,监测面积5529.87亩,耕地1850.56亩。其中,纳入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图斑60个,耕地200.38亩。截至目前,剩余5个图斑、耕地面积12.59亩未整改完成。5月份,省厅下发我县图斑21个,监测面积227.82亩,耕地78.9亩,目前正在核查上报。根据市级要求,卫片原则上各县区每月违法占用耕地不能超过30亩,年底未整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面积(兰山、兰陵、沂水、平邑、费县为13亩;罗庄、河东、郯城、沂南、蒙阴、莒南、临沭、沂河新区为8亩;高新区、临港区为5亩)。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永久基本农田内“非粮化”图斑面积仍然较大。我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存在13.35万亩“非粮化”图斑(已整改6.03万亩、补划3.2万亩),经摸底调查,林地约8.1万亩,园地约3.8万亩,建设用地和道路、设施用地、沟渠、陡坡等其他类型图斑约1.45万亩。目前,正在重点推进8.1万亩林地图斑的整改,5.25万亩园地和其他类型图斑整改难度很大,难以在短时期内完成。年底自然资源部提取下发的变更图斑面积可能会较大(2023年提取永农疑似非耕地图斑4.8万亩,我县整改了2.57万亩),到时再整改时间紧、任务重,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原地恢复。

(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政策尚未明确。在2023年永农“非粮化”图斑整改工作中,国家允许对因盛果期果树、生长期林木、农民意愿、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整改的图斑进行调整补划。但今年国家尚未出台有关政策,能否补划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三)耕地保护任务缺口恢复任务重。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从2023年到2027年将耕地保护任务总缺口按照每年10%的比例5年分解,作为年度恢复耕地考核任务,未完成任务的,以600元/亩·年的标准进行补偿。市里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科学制定2024-2027年耕地恢复计划。

与上轮规划目标相比,我县存在55亩耕地缺口(上轮耕地保护任务164万亩,新一轮保护任务109万亩),2023年—2027年每年需恢复耕地5.5万亩。我们对全县可用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了初步分析,主要是林地资源,扣除林业“一张图”、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各乡镇(街道)预留项目用地、矿业权以及25°坡等限制因素后,目前理论可用的林地资源约35万亩,其中适合恢复耕地的面积可能更少。

从上述分析看,我县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压力比较大,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前只有1.02万亩空间)和耕地缺口恢复任务的压力更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扛牢耕地保护责任,持续推进各类问题整改,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只增不减”、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只减不增”的工作目标,顺利通过国家202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是抓整改攻坚。突出抓好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问题整改,坚持工作不松劲,延续集中整改月好的势头,加大原地整改力度,争取工作主动。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保护农民利益,加强宣传引导,严防简单化、“一刀切”,根据成园成林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避免出现舆情。

二是抓耕地补充。开展耕地恢复潜力调查,科学制定耕地恢复计划,结合大占补政策,对零星土地、低效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宜耕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千方百计增加耕地面积。同时,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充分论证,做到少占耕地、精准供地、盘活低效用地。

三是抓日常监管。强化政策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标准,推动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执法链条,对发现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严重破坏生态、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行为。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