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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沂水县招商引资及利用外资工作中介人激励办法(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索  引  号: yishuixzsj2251057/2024-000003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7-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沂水县招商引资及利用外资工作中介人激励办法(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转型、各地招商竞争程度不断加剧,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在引进重点产业头部企业上,更是“一企难求”。招商引资的关键在于人,项目落地的成败也在于人,为了充分调动全县上下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协助我县招大引强,突破王者项目。不断注入发展“新动能”,提供项目“硬支撑”,加快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征求组织部、财政局、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起草了《沂水县招商引资及利用外资工作激励办法(讨论稿)》。

三、重点激励内容

坚持科学激励、精准激励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重点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及以上(投产时实际到位资金1亿元及以上)或境外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美元(含合资)及以上的新注册工业制造业项目中介人,给予一定百分比的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主要有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考核认定、做好激励兑现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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