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沂水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沂水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起草情况议题的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4-000024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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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县司法局关于《沂水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沂水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起草情况议题的解读 |
为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县司法局牵头起草了《沂水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和《沂水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过程
(一)关于《工作计划》:县司法局对照《临沂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送审稿),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确保省市安排任务落地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要求和示范创建任务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征求了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等31个县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多次进行了沟通、论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计划》(审议稿)。
(二)关于《规定》:县司法局根据《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三函”实施办法》及市复议办有关规定,对全县行政应诉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证分析,起草了《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网站和协同办公系统征求了公众和各部门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和合法性审查程序,形成了《规定》(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工作计划》:共梳理了8个部分4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部门单位。一是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主要包括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构建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深化公平竞争审查等任务。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完善立法调研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合法性审查质效等任务。三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包括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促进农业综合执法效能提升、开展文旅市场热点难点问题整治、构建良好网络生态、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有力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任务。四是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抓紧抓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切实有效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任务。五是推动矛盾纠纷科学有效化解。主要包括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等任务。六是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主要包括优化各类监督协作配合、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切实开展府院联动、建立健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统计督察监督作用等任务。七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主要包括打造现代智慧“政务综合体”、助力打造“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领域推进“无证明城市3.0”建设等任务。八是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落实。主要包括认真做好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地落实、严格执行2024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发挥法治督察督促推动作用、强化法治思想舆论宣传等任务。
(二)关于《规定》:本《规定》(审议稿)共8章57条。一是加强了行政诉讼诉源治理。《规定》明确,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制定行政行为操作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实现由行政应诉向行政行为源头溯及,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案件发生率和败诉率。二是厘清了行政应诉责任。确立了“谁负责,谁应诉”的应诉原则。细化了司法行政机关和承办单位的应诉职责分工,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直接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由承担具体职能或者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单位作为应诉承办单位,县司法局提供法律指导和应诉协调的应诉分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配合义务和共同被告的举证责任,同时也建立健全了工作协作、败诉案件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三是规范了庭前庭中工作流程。《规定》对规范庭前答辩及证据提交、审前和解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前的备案和提示机制,避免工作“断档”和“空档”现象的发生。四是明确了诉后事项。《规定》要求,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后,应当视情况作出上诉、申请再审或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等决定,同时,还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并回复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行政案件败诉的,行政应诉承办单位应当逐一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报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五是强化了监督检查。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制度,确定“三函”实施的具体实施流程,将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健全了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5种情形作出了给予相应处理的规定,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
另外,《规定》还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决定履行等复议事项的办理参照本规定相应条款执行,使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有了规范依据。
三、工作要求
《工作计划》安排部署的4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是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要求,事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细化任务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县司法局将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各部门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抓好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大督察考核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规定》对行政应诉工作流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对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应诉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分必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计划》拟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名义下发,《规定》拟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