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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清单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3-000028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1-0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清单

1.政策主要内容和标准:我市行政区域内,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规定给予新业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意外保险补贴,低于100元的据实补贴。

2.执行期限:长期

3.适用对象:临沂市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平台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

4.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21〕9号)。

5.申请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2)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3)新业态平台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务或服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复印件及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流程、渠道和时限:1)主动申请。现场申报:企业向属地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补贴申请材料。(2)审核: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3)办结:审核通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区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7.咨询电话:

沂水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服务股15725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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