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142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内容摘要 |
决策依据 |
决策形式 |
决策结果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总则、目标定位、区域协同发展、三区三线划定、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城乡品质提升和特色塑造、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分解和指标传导、规划实施等内容。 |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05号)等指导性文件。 |
充分征集、吸收采纳各部门、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后,提交省政府批复 |
发布《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四季度 |
2 |
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对我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等文件。 |
充分征集、吸收采纳各部门、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后,提交县政府集体研究 |
发布《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三季度 |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