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关于《沂水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起草情况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145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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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议题解读:关于《沂水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起草情况 |
一、疫苗安全应急预案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县食药安办牵头拟定了县疫苗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信息报告、分级响应、风险沟通、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和附则等9个部分。
如遇疫苗安全事故发生,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水大队、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和事发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组成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报送,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等工作,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其他应急保障工作。
预案从药物警戒、监督检查、信用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落实,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提升监管效能。还明确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保障、医疗保障、应急队伍与技术保障、物资和经费保障、社会动员部署做了详细规定。
二、对责任清单和应急预案的落实建议
为落实好应急预案要求做好疫苗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疫苗安全保障水平,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制落实。持续加强对疫苗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单位责任要求,督促教体、工信、交运、商务、卫健、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全面提升保障水平。
二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疫苗监管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重点任务,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面落实疫苗流通、预防接种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市卫健委要加大对疫苗配送单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行为。
三是积极开展疫苗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根据疫苗安全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全县疫苗安全应急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