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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的实施范围、申领条件和程序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2-000035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4-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的实施范围、申领条件和程序

政策标准: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 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金〔2020〕25号)。企业借款人范围。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含达到条件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不含视同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政策时限: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申报程序:

1、网上申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网上申请(http://lyyszwfw.sd.gov.cn/ys/icity/proinfo/index4gg?code=1269126)。

2、现场申请。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693号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柜员窗口01-10号窗口(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柜员窗口01-10号窗口)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3、审核办结。审查通过的转交经办银行。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责任科室: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指导科

联系方式:0539-225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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