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扶持政策实施范围】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实施范围
索 引 号: |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2-000037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优惠扶持政策实施范围】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实施范围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