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优惠扶持政策实施范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实施范围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2-000036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5-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优惠扶持政策实施范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实施范围

补贴对象

(一)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 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下同),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并缴纳职 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临沂市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离校 1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和时限
(一)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
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超过 其实际缴费的 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三)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 险补贴重复享受。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