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扶持政策实施范围】社会保险补贴实施范围
索 引 号: |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2-000036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优惠扶持政策实施范围】社会保险补贴实施范围 |
社会保险补贴实施范围: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招 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人员 《就业创业证》、 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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