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索 引 号: |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1-000008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0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事项名称 | 创业补贴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条件 | 1.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申报材料 | 1.营业执照 2.财务报表 |
法律依据 | 1.《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 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承诺时限 | 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全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话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693号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柜员窗口01-10号窗口 15725198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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