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统计局“四举措”认真做好新增企业月度审核确认工作
索 引 号: | 05-03-2018-00011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5-03 | ||
标 题: | 沂水县统计局“四举措”认真做好新增企业月度审核确认工作 |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文件通知要求,沂水县统计局为做好新增企业月度申报工作,采取四个方面工作措施,促进乡镇、街道、开发区等纳入“四上”企业申报确认工作。全县3―4月份共纳入新增企业入库10家,其中:投资新增项目7家,建筑业新增2家、房地产新增1家;名称变更企业单位2家;3月份退出“四上”企业单位27家。局领导严格要求对新增“四上”企业核实资料信息证件求真实,严把审核范围,申报质量要求百分百审核过关。
一是对纳入新增企业单位及时入库,将新增企业单位纳入县经济综合考核,调动乡镇、街道、开发区的积极性。激励企业发展,对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县级综合考核年终加分。二是对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员进行申报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促使基层企业人员详细了解申报流程操作和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增强企业统计员做好申报工作的责任心。三是组织局科室专业人员实地督查。认真核对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与证件是否达到纳入标准、是否具备企业申报条件。 四是严格把关审核证照、积极申报,做到随报随审随批,对相关证照通过名录查看是否在申报期之内,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是否按照制度要求填写申报,报表是否通过关联单位确认签字,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单位及时退回并指导,以提高企业新增申报通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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