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规下服务业调查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索 引 号: | 05-25-2018-00002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5-25 | ||
标 题: | 沂水县规下服务业调查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
2018年,沂水县统计局按照市调查队规下服务业调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季报及年报调查任务,针对会议安排,对调查存档整改工作进行了紧抓落实、认真自查、制定措施、落实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自查时,发现有时为了能及时报表,没有能及时收集企业纸介质盖章报表,需后期加盖企业公章汇总;部分调查表在选择打钩时,不应选择的也选择了,需要电话沟通后再上报调查问卷;有时未能及时填写调查员手册,需后期补充。
二、整改情况
1、原始报表留存情况
原始报表自2016年1季度至2017年4季度(含2017年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年报)已整理,并全部加盖公章、有企业人员签字,并由县局留存。
2、机表一致情况
对于机表一致性进行认真自查,将每张纸质报表与平台报表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已核查了2016年1季度至2017年4季度,含2017年年报,目前已做到机表一致。(但个别调查问卷扔存在打钩不符合要求情况,已通过电话核对认可。)
3、《调查员手册》填写情况
2017年调查员手册已全部填写完成,报表数据、入户访问记录等填写完整准确、机表一致。
4、样本企业基础工作情况
样本企业对统计调查工作认可,对调查数据的认可度达到100% ,样本企业实际财务数据基本没有或不健全,企业数据依靠实地查看评估,与报表数据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5、无效企业管理情况
无效企业都已经开具了无效证明或者拍摄了证明照片,说明的原因是否与系统中选择的无效原因相符合,并存有电子档案,并规范存档。
6、工作档案规范整理情况
县统计局正在建立规范的工作档案,其中,直接录入的原始报表已整理完成;无效企业证明材料电子档案已整理完成。
辖区内样本企业清单(含无效企业),其真实经营地址、企业负责人、统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正在随时更新;其他工作材料,如会议通知、工作通知、制度方案、总结分析、工作动态等正在认真收集整理。
下一步,沂水县统计局将认真按照整改要求,继续落实基础工作,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规范认真,不出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