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几点见解
索 引 号: | 05-25-2018-00002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5-25 | ||
标 题: | 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几点见解 |
一、企业定义
2017年9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首次明确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简称综服企业)的定义,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综服企业是代理服务企业,应具备较强的进出口专业服务、互联网技术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
二、存在问题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理论上讲是为国内中小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收汇、退税、信保、融资等服务,从中赚取服务费的专业性外贸服务企业。而实际上许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外贸流程不够专业。很多企业基于网络系统而非专业进出口流程管理代理出口业务,用固化的电脑系统去处理出口业务中千变万化的情况,难免会出现不合国家政策的情况;
二是从业人员不够专业。企业从业人员大多为电子商务或计算机专业人员,他们擅长电脑流程、很少精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家有关政策,难以保障出口业务平稳持续运行;
三是商品知识不专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无法自主决定经营的商品品类,无法也无能力配备相应的商品专业人员。由于其代理出口涉及商品品类广泛而复杂,但缺乏专业商品人员,缺乏专业QC,外包又缺乏成本来源,导致对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没有足够的专业性了解,在正确选择HS编码、合规退税等环节难免显得力不从心;
四是经营环节监督不到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理的许多出口业务,对工厂缺乏了解、对商品缺乏了解、对开票情况缺乏了解、对客户缺乏了解,尤其是那些免收基本服务费甚至倒贴争业务量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方面其自身既缺乏下工厂跟单、验货、监装的专业人才,又缺乏相应的正常费用来源,另一方面为了争取业务有意人为放松监管,只能被动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单据和信息报关。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缺失,即使有风控制度,也难以有效落地;
五是盈利模式不明确。部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参与恶性竞争,以倒贴争业务、靠变相融资拉客源,导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缺乏明确盈利来源,个别企业靠变换方式收取融资包括退税款利息弥补亏损,这种缺乏明确盈利模式的运作方式很难持久。
三、建议
积极整合优化外贸服务环节,为外向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外贸综合服务,有助于解决这些企业的进出口难题和困境。
一是加快研究制定适应外贸新业态发展的监管政策。建立有关部门、地方、企业联动机制和重点企业联系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综合协调、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
二是督促指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单打独斗不可取,只有联起手来,将个性问题共享,互相获取经验和资源,才能让风险最小化。开展各类风险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准确研判国际市场新变化,强化对客户的分类分级管理,提升自身风险防控水平。探索整合有关部门企业资信数据资源,建立行业风险控制公共服务数据库,帮助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上游企业进行甄别筛选。充分发挥外贸协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共同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恪守行为规范。
三是探索多种帮扶方式应对阶段性政策瓶颈。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调研、分析、研判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面向企业的帮扶政策。
四是积极推荐优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参与国家试点。着力打造外贸综合服务的标杆企业,并积极争取参与国家试点,在创新监管方面先行先试,为外贸综合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