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17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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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中共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3日至7月10日,县委招投标专项巡察组对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9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动员,坚持问题导向,坚决以最严的标准、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牢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整改工作的意见措施,抓重要事项和难点问题的整改解决,局分管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有关科室、单位全面参与,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发扬斗争精神,深挖问题根源,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扛牢整改责任。
(三)明确任务措施,强力推进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6项具体问题,局党组逐项研究分析、逐条细化分工,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多次听取专项汇报和整体汇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督促,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四)强化成果运用,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1.局党组对招投标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加大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度”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对《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近年来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招投标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专项学习,存在班子对相关政策不熟悉,对相关流程不了解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府采购专题培训讲座,围绕政府采购基本概念、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流程、风险防控等方面,强化政策业务学习,提高了依法采购意识和工作管理水平,有效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高效运行。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主管部门职责不明晰,不能完全履行发包自主权。在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主体多,招标方式、标准要求不一致,过度依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全,实施方式为“村民自建、先建后补”模式,项目实施过程中边学习边实施,实施经验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1)已组织林草湿地项目专班人员及有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正确履职尽责。(2)在其它招标工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标方式、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发生。(3)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积极参与招投标全过程。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对招投标领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虽已成立专门机构,但工作人员专业性不足、业务研究有短板,招投标文件的编撰、合同的草拟,经法规科和律师审核把关后,只是对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完善,未能对总体构架进行把握和质控。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学习,组织对招投标文件进行了学习。同时要求今后领域内招标文件、合同先由法规科和律师进行起草,对整体框架和质量进行把控。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主管部门履职监管不到位。工程建设全部由国企平台或当地乡镇政府组织开展招投标和项目实施,弱化了业务主管部门的主体作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在防灾减灾及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过度强调乡镇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作用发挥不够。由于工作专业性较强,虽然对乡镇项目实施进行监管,督导乡镇政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监管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习近平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论述、《招标投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临沂市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规定。(2)加快推进沂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进度,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达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项目立项、验收做到征求土地所有权人及村民代表意见,对财政资金超过500万元的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对1处拟治理项目的实施方案征求局规划、耕保、林草湿地保护等相关科室意见,并制定了绩效目标。(4)及时与乡镇政府对接,在做好项目巡查、检查及技术保障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化解风险隐患,保持安全生产和舆情稳定。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管缺位现象仍然存在。“沂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投标工作,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2018年1月16日,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北京远浪潮生态建设有限公司,2018年2月6日北京远浪潮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将招标代理费支付给山东红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代理工作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1)已责成招投标代理人孙明杰,以公司名义作出了解释说明。(2)已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工程招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正确履职尽责。(3)在其它招投标工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监管,从招标代理质量、服务态度、诚信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把关,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积极参与招投标全过程,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附:关于招标代理费支付的情况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6.部分工程招投标项目未取得项目立项审批即开展招投标工作。局机关7个审查项目,6个项目提供立项可研批复文件,1个项目未进行立项批复即开展了招投标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业务沟通协调,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业务、新情况,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指导帮助,规范实施流程,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正在整改。
三、今后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地整改成效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2251515;邮政信箱: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电子邮箱:ysxzrzyhghj@ly.shandong.cn。
中共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