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36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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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中共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3日至7月2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动员,坚决以最严的标准、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牢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整改工作的意见措施,抓重要事项和难点问题的整改解决,局分管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有关科室、单位全面参与,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三)明确任务措施,强力推进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43项具体问题,局党组逐项研究分析、逐条细化分工,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多次听取专项汇报和整体汇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督促,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四)强化成果运用,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论述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领会把握黄河国家战略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把学懂弄通做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最新指示批示要求。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7次,组织党组会学习7次,并将学习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3月23日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郑州、2021年在济南两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学习日和“讲故事学理论”活动开展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史等作为必学内容,做到每期必学,每讲必有,配套相关计划流程等,实现学习经常化。三是进一步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黄河战略的部署要求,从“坚守好底线”“编制好规划”“保障好要素”三个方面落实好黄河战略。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合理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加强批而未供和低效土地处置,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及时、不深入,学用结合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会前学习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党组会议会前学习根据实际安排,每月最少一次。2023年4月19日局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生态安全、土地管理、地灾防治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要论述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结合理论学习和巡察反馈意见,立足于工作实际,建立2023年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台账,明确年度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论学用紧密结合。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和贯彻落实。定期梳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使每一名党员干部时刻牢记使命担当,立足本职、创新作为,不断适应新形势和工作新需要。2023年以来,组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7次。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4.关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启动《沂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科学确定阶段目标,按照划定的重点区域,分区分类确定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二是制定《沂水县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2022-2025),通过生态重塑或辅助再生方式完成11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面积48.36公顷。2022年度对8处持证矿山开展了履行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检查。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式开展治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结合土地整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探索“以政府为主导,国有企业为主体参与”的方式,多渠道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四是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对所有矿山按照生产、在建、停产矿山类型,建立2023-2025年绿色矿山建设台账,分类制定建设推进计划。对2025年前需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11家矿山,与矿山企业逐个签订《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书》。2023年计划建设3家矿山中,已通过省厅组织专家验收上报入库1家,1家完成自评估,1家硬件建设已基本完成,采矿许可证正在延续中。
下步计划安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督导乡镇、企业等实施主体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进度,确保治理工程按照方案设计施工。
完成时限:2025年底。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系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5.关于林业生态建设质量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1)关于2020年雨季造林项目,部分乡镇存在苗木成活率不高,苗木被破坏等问题。县局成立工作组,全面梳理项目存在问题,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节点计划,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督导,确保项目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补植整改任务。杨庄镇、院东头镇和许家湖镇在2023年春季分别完成了300亩、200亩和400亩的补植整改任务。马站镇计划在2023年雨季落实300亩的补植整改任务。
(2)关于2021年实施的县级林长制责任区打造项目,个别乡镇至今未组织实施的问题。富官庄镇县级林长制责任区打造项目位于徕庄村北孔徕路东侧,项目设计的部分大规格黄杨、冬青球等苗木需要从江苏等地购入,2021年因疫情原因无法进行苗木采购,导致项目建设延期。2022年4月项目完成绿化任务,2022年底完成项目验收。
(3)关于2019年度市级生态效益补偿金项目,个别乡镇造林工程至今未完成的问题。诸葛镇生态修复绿化项目位于诸葛镇九岭现代农业园区,前期受园区设施农用地手续办理等因素制约,影响了项目建设。目前,园区建设相关手续均已办结,诸葛镇组织施工企业按照项目设计要求,于2023年4月中旬完成绿化栽植任务,5月中旬县局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了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
6.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推进落后节点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充实林草湿地类项目专班力量。对督导组人员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将压力传导到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与驻地乡镇做好对接,促进度、促协调。二是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施工各环节的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审计单位完善工作台账,细化项目推进节点,加大人员、设备投入,严格建设标准要求,抢抓项目施工有利时机,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三是组织“回头看”活动。在抓好质量、进度的同时,对已建成项目组织“回头看”活动,对照工程设计进行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制定措施,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规范档案资料,确保项目高质量建设。截至目前,3个林草湿地类项目按计划稳步实施,全部达到实施方案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
7.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保护季度遥感监测核查,动态掌握耕地变化情况,切实防止耕地“非农化”遏制“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项目,一律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在项目实施前补足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二是抓严违法用地查处,加强执法巡查,深化“空天地”执法系统应用,加强违法用地重点监控、警示约谈,推进土地卫片和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
下步计划安排:严格管控现有耕地,带位置、带图斑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行田长制,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对新出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种树种草搞绿化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完成时限:2023年底。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系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8.关于矿产资源监管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强化“五个探头”作用,持续追踪违法线索。通过“巡查发现”“投诉举报”“网络舆情”“来人来信”“12345热线”5个渠道收集涉矿问题线索,针对线索集中区域,主动介入、提前防范,对轻微问题消除在初始,对苗头性问题严加管控,对涉嫌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畅通“早发现、早上报、早制止、早处理”工作机制。二是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打击治理力度。印发《沂水县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围绕持证矿山违法违规开采、无证开采、以工程项目为名非法开采、无相关手续非法加工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三是采取专项整治措施,不断深化整治效果。实施重点监管机制,对问题线索较多、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的乡镇、区域、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制定专项监管措施,遏制违法违规新增案件发生;实行违法案件通报制度,每季度梳理阶段性违法违规矿产资源开采加工案件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案件查处及对人对事处理情况,对违法犯罪和监管责任人形成双重震慑。
下步计划安排: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加工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采矿问题和存在问题砂石加工项目,依法依规进行集中整治,实现问题动态清零。
完成时限:2023年底。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系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9.关于监管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根据《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划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并上图入库,落实到具体图斑、地块。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将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二是积极推行“田长制”。制定《沂水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沂水县“田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田长制”巡田制度,采集整理全县1232名各级田长人员信息数据,录入空天地一体化系统。在许家湖镇、道托镇、马站镇开展“鲁地云”田长制应用场景巡查APP应用技术试点培训工作,定期调度试点乡镇“鲁地云”巡查APP上线使用情况。三是完善自然资源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建立巡查“周例会、月考核”制度,加大对土地整理、环境治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各类建设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非法动用、处置自然资源。今年以来,县级巡查组共计出动570次,夜间巡查73次,出动巡查人员2560人次,核实疑似违法线索127条。
下步计划安排: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落实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要求。二是在总结相关乡镇田长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鲁地云”田长制应用场景巡查APP推广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底。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系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关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有差距,底线守护有短板方面问题。
10.关于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加强应急演练。积极参与《全县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工作,根据全县预案制定本行业部门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组织森林防灭火巡查大队,对本行业部门预案进行了演练,进一步熟悉了预案流程,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以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大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以来,结合山水项目实施,整合市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建设森林防火隔离网205.5公里,防火通道137.5公里,水灭火管网25.6公里,建设蓄水池、蓄水罐、溢流坝、塘坝等防火水源地235个。针对林区分散,不易建设防火检查站问题,合理选址在院东头镇、夏蔚镇、诸葛镇等重点林区制高点建设25处瞭望哨,瞭望哨视野宽阔、瞭望范围广、能直观明确观测林区火点、烟点,实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下步计划安排:一是积极配合县森防指做好全县层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演练。二是在全县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规划建设76处山林小水窖,进一步增强林区水灭火能力。
完成时限:2023年底。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系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1.关于个别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实施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泉庄镇梅家坡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下方居住的村民7户25人,已搬离危险区域至安置区,使用搬迁避让补助资金21万元。潜在风险区52户至今未搬迁,按照群众意愿,不再继续实施。2023年5月29日,泉庄镇政府已将剩余专项补助资金上缴县财政。下步工作中,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把群众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搬迁避让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取得相关单位与搬迁避让户的支持。二是合理选址安置。安置点选择充分尊重避让搬迁户意愿,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由移民自主选择。三是全力保障服务。对于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由乡镇政府依法报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规定履行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对部分特别困难农户,帮助农户协调解决建房中有关问题,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2.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健全测报体系。加大普查监测力度,在全县设置76处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监测点,并在沂河林场兰香埠片区、黄山铺镇东土沟村加挂杨小舟蛾性诱捕器2处,重点选取10处由县森林保护室负责监测直报,确保数据准确;针对松材线虫病侵入风险等级较高的情况,依托护林员队伍,通过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测平台等测报工具,对重点区域实行常态化巡查,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疫情动态。二是开展科学防治。按照“安全高效、生态优先”的原则,做好重点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23年完成美国白蛾、杨树舟蛾等阔叶有害生物飞防64万亩。争取中央和省级林业发展改革有害生物防治资金,计划对11.4万亩松林中存在日本松干蚧、松墨天牛的小班地块进行全面防治。三是加强药剂药械储备。储备烟雾机40台、喷雾器100台、诱捕器100个、杀虫灯100台、药品3.5吨,有效提升了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关于高效集约节约用地有差距方面问题。
13.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开发利用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城镇低效土地处置。按照“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先易后难、以用为先”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信用等多种手段,合力推进处置工作。2022年以来,全县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797亩、低效土地531亩。二是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监管,通过动态巡查、延迟开工预警、问题督办和及时查处等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2009-2023年供后土地进行动态巡查集中清理整改,完成动态巡查清单1952条,严格防控闲置低效及其他建设用地开发违规违约行为的发生。三是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开展闲置低效土地的全面摸底调查,结合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发展、清退低端产业等政策,排查分析、分类处置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四是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内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会同县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对园区内低效用地进行地毯式排查,详细托清底子,逐个分析研判制定分类处置措施,在全力抓好招商引资的同时,向“存量”要空间,向“低效”要效益,下大力气推进园区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2022年以来,盘活低效用地1449亩,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出更多空间。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4.关于土地供给模式改革创新政策实施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加快推进成片开发方案拟征收地块的实施,协调东西城指挥部会同属地街道,加大拆迁攻坚扫尾力度。截至2023年5月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年度实施率已达到100%。二是做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工作。提前介入报批地块的林地手续办理,保障各类建设项目林地手续顺利开展。2022年以来,完成6个项目的林地手续办理,面积6.8645公顷。三是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入股、联营。在集体土地入市政策暂停后,积极探索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企业入股、联营的方式供应土地。2023年以来,完成联营供地15宗、647.63亩。四是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深入实施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对产业项目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推动项目快落地。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5.关于土地供给保障挖潜项目实施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加强补充耕地指标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全县13个已验收土地整治项目和院东头镇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入库;加快推进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第一批24个项目立项,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二是加强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将已复垦入库的耕地及时进行变更,纳入耕地数据库予以保护。按照与乡镇签订的管护利用协议,督促责任乡镇、村庄,加强入库耕地的管护和利用,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发生。
下步计划安排: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分两个批次立项7000亩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加快推进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充分做好指标储备工作,保障项目落地。
完成时限:2023年底。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系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有偏差方面问题。
16.关于行政效能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坚持靠前服务,积极对接批次项目和单独选址项目单位,提前为项目单位提供预审、报批前置手续办理清单,梳理上报流程,专人跟踪项目单位,及时补件,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限。2023年以来,全县上报批次用地11个、单独选址项目1个,面积1869亩,其中已获批用地5个批次,面积642亩,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二是加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加快13个已验收土地整治项目入库,已通过省级审核。加快推进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第一批24个项目立项,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7.关于收费政策执行不精准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收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对医院、养老机构等应减未减、应免未免的收费项目,已将退费单位发票、银行账户及退费申请报至县财政局。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对业务办理人员和窗口收费人员,严格落实先培训再上岗,提高业务人员执行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的准确性。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公示制度,通过在政务大厅、办公场所显要位置张贴以及政府网站公告等方式,将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依据、范围、标准、程序和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岗位责任,增设审核岗,明确收费窗口、后台审核和业务负责人责任,避免错收费、乱收费等问题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8.关于不动产登记政策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把规范不动产登记政策执行作为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减材料、减环节、优流程、提效率,不得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查环节,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强制要求群众对继承(受遗赠)转移不动产进行公证。二是提高登记工作能力。派出人员到公证机构,学习继承、受遗赠房产公证的流程和取证签证方式,提高审查登记材料合法性的辨别力,妥善办理复杂登记业务。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担当作为有差距方面问题。
19.关于在项目推进上抓落实的韧劲不足,担当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1)工程造林项目推进方面。一是成立项目专班,结合全县林业工作实际和林业发展要求,科学规划项目建设内容,严把项目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和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确保项目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二是成立项目工作组,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在挖穴标准、苗木规格、栽植质量、浇水、培土、抚育管护等各环节,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三是建立项目“回头看”制度,定期对项目栽植苗木的生长和管护等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2)土地整理项目推进方面。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县土地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政府、农业农村、水利、审计、浚源水务集团、城投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做好项目施工、验收入库技术指导和督导。乡镇政府负责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实施协调监管、项目验收入库后耕地资源后期管护等工作。三是加快推进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2023年计划新立补充项目7000亩,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群众同意、提高地力”的原则,分两批压茬进行、分批次立项。目前,第一批24个项目立项,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3)矿山治理项目推进方面。一是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和治理设计编制,负责审查拨付资金、工程施工技术指导和组织验收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负责项目后期的使用与管护。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局派人到施工现场检查,根据治理设计做好技术保障服务,确保治理工程按照方案设计施工。验收阶段选择省专家库专家负责验收,确保施工质量。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实行财政统一管理、集中支付,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提出拨付资金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后,报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四是开展治理项目回头看。对前期已实施完成的治理项目已开展排查,对发现的复垦旱地撂荒、绿植苗木枯死、防护网破损等问题,及时函告乡镇政府做好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0.关于在服务重大项目上,主动靠前作为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加速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建立重大项目用地报批绿色审批通道,为重大项目提供“一对一”报件指导、专人协调解决用地组卷报批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组卷效率、质量,加快项目用地报批审查。2023年以来,全县上报批次用地11个、单独选址项目1个,面积1869亩,其中已获批用地5个批次,面积642亩。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对“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在“三区三线”划定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提前布局安排。国土空间规划正式批复前过渡期内,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与项目预审同时进行,采用承诺和预支规划规模方式,保障项目规划空间。2023年以来,完成16个村庄规划成果批复备案和16个村庄规划初步成果审查工作。三是强化项目选址。在项目选址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积极会同发改、交通、水利、生态、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提供政策咨询、数据套合、空间准入条件等把关服务。四是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临时用地保障工作。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与重点项目单位对接,开展上门服务。在临时用地选址和材料准备阶段即提前介入,配合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踏勘,引导科学合理选址。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1.关于在监管执法方面,作风不严不实,重罚轻管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强化执法责任担当,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发现、制止、处置、监督及整改制度机制,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实施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工作系统性和全面性。二是强化执法巡查,建立夜间巡查制度,增加巡查频次,通过土地卫片、信访举报、12345热线、巡查等多个途径,持续加大辖区内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的发现力度。加大执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法纪观念,形成土地、矿产违法查处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学习培训。结合执法监管实际,聚焦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案卷制作、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方面,邀请专业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和辅导培训,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规程》《行政处罚法》等进行精要讲解,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强。四是加强罚后监督,积极与法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执法过程中的拆除、没收、退还等法律程序,进一步完善程序规范,明晰职责权限。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八)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问题。
2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规范公务接待。立行立改,发现存在未“一事一结”问题后,及时自查自纠,加强对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工作。严格落实《沂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标准,严格审批流程,规范公务接待。二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进行公务用车管理,对车辆保险、公车燃油和维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规范车辆维修流程,车辆维修时必须先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负责车辆人员审核把关后,方可维修,从源头防范问题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强化报销流程管理,所有出差的必须经分管领导签批,并经纪检监察室备案后方可报销。报销时财务科实行双岗审核,由财务科经办人对每一张出差单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汇总后,经审核岗再次审核无误后,经局领导会签报销。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差旅报销管理,严格落实《沂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切实杜绝重复报销和超额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4.关于超标准购买运动服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全额追缴超标准购买的运动服服装款,并依规上缴县财政。今后工作中,严格在《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开支上限标准内,量入为出地安排好各项工会活动,杜绝突破标准开支经费。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2019年7月会计凭证购置办公桌椅等家具11040元,未计固定资产,而是列业务活动费用。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现已整改到位。为加强资产管理,2021年底根据县财政的统一要求,委托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单位的所有资产进行了清点,并建立起了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原林业局家属院车库已经腾空,并按照原租金标准追缴租金12000元进入县财政专户。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沂水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购置、处置资产并及时入账、调整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九)关于事企不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方面问题。
26.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管理下属企业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鉴于编外人员独立管理企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为保证下属企业正常运行,服务好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目前派驻两名工作人员临时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相互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
27.关于规划编研中心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为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坚决杜绝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聘请第三方进行财务托管,重点对公司财务报账进行审核,确保不发生财经纪律问题。进一步从严加强派驻人员管理,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8.关于违规使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对所有车辆封存管理。目前,因无法完成已移交车辆的报批问题,由下属企业将移交未报批的4辆车暂时封存。二是加强对《沂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确保在固定资产处置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办理。三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编研中心为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在公务用车用户服务平台开通使用账号,实现线上申请用车,简化用车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方面问题。
29.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等“一岗双责”责任,每年年初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当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根据县委最新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分工,压实党组班子、班子成员和主责科室责任,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考核。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组织干部家访、谈心谈话,进行检查问效,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0.关于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内部管理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科室、基层所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方案和个人评先树优考核办法》,重构机关内部考核机制,加强定期考核、平时考核、关键时刻考核,引导干部职工聚焦“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民生”主责主业,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二是认真规范积极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和干部家访等工作,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工作情况、实际困难等,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善于利用“第一种形态”解决存在问题,让红脸扯袖成为常态,组织处理成为个别。常用身边典型示范带动,身边的问题警示警醒。三是加强执纪问责,每周对机关科室单位工作纪律、考核考勤等检查一遍,每月对基层所检查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通报情况,确保纪律规定执行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1.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保密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确保保密工作在党组领导下规范、有序运转。二是规范涉密文件管理。设立专职保密员,加强对机要文件的管理和各类文件的印制、保管、清理、归档、销毁工作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提高保密资料管理实效。三是配齐设施设备,规范保密管理。购置涉密计算机、文件碎纸机、密码保险柜等硬件设施,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台账,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文件。四是加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签订手机微信保密承诺书,观看保密工作警示片,开展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提高全体人员保密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问题。
32.关于局党组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督导、同考核、同检查、同问效。1-6月份先后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3次,分别对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模范机关创建、讲故事学理论活动开展和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培训以及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等进行研究分析和部署安排。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3.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对召开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要求和规范,做好前期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对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严格进行审查,所有成员的报送材料在专班审核的同时,提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做到存在问题排查精确,分析原因到位,整改措施可行,并上报县委审核后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全程参加,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4.关于机关党委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对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严格落实选举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积极派组织员参加指导。做到所辖党支部换届县组织员会前材料审核,开会全程参加,会后点评指导,确保流程到位、工作规范,不出现违反程序问题,保证会议质量。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5.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严格党员发展流程管理,严格党员发展25步规定动作,严格党员发展党组集体决策,党支部发展党员县兼职组织员全程参加指导。上半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印发《县直机关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发挥县委任命兼职组织员作用,加强工作全过程监督审查,保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6.关于个别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加强对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监督和指导,明确组织生活会要严格组织要求,保证参会人数,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要通报本年度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党支部和支委会成员以及全体党员查摆问题要精确,原因要分析透,整改措施要实,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保证开成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机构改革融合不到位方面问题。
37.关于党组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党组会前充分酝酿和沟通,提高会议质量,提前1至2天将议题分送参会成员,使参会成员提前熟悉材料、谋划工作,成熟后再提交上会,杜绝临时动议议题上会。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外的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对相关事项形成会议纪要,3个工作日内制发完毕。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8.关于机构改革后科室、职责理顺不足,融合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根据“三定方案”和工作实际,对部分科室职责进行调整优化,梳理机构改革后相关科室之间的职能清单,理顺行政科室与事业科室职责,对职责相近的科室实行合署办公,避免业务上的交叉和重复,解决权责交叉、边界不清、遇事推诿、执行不力等问题,提升工作效率。二是结合机构改革新调整的职能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和交流学习力度,全力提升干部队伍履行新机构新职能新使命的能力素质,缩短机构、人员、业务的磨合期,消除“业务恐慌”。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9.关于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工作激情衰减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干部年轻化要求。2022年10月,在全局范围进行中层干部选拔调整,免去因年龄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中层干部职务20人,对146名科室单位中层干部进行提拔和岗位调整,其中平职交流73人、提拔73人,有25名年轻干部走上科室负责人岗位。对基层所中层干部全部进行交流轮岗,对中层正副职进行调整搭配,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下一步,将建立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机制,根据岗位变化和人员情况及时调整,为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0.关于业务人才储备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积极向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申请增加用人计划,采取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土地、林业、规划、矿产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2022年、2023年分别新进专业技术人员8人、10人。二是在现有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人员中培养森林防火指挥员,加大实战演练,提升森林防火业务能力。同时,积极争取通过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士兵安置等方式,引进有防火经验的退伍军人作为森林防火指挥员培养。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
41.关于执法队伍建设体制不理顺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积极向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申请增加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在2023年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中,明确派驻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中队公开招聘计划3名。下步,在人才引进和退役士兵安置中将继续增加岗位计划,逐步解决派驻执法中队老龄化问题。二是理顺派驻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中队管理体制,为派驻执法中队下设了股级内设科室和小分队,核定中层正职12个、中层副职15个。以“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的工作思路,调整优化执法队伍,统筹协调监管和执法工作,做到科室监管和中队执法相融合,实现监管执法一体化,对派驻执法中队与局机关科室、单位一同考核、奖惩,切实增强了派驻人员归属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三)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方面问题。
42.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把各类整改与廉政、作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把整改责任、措施、要求落实到人、到岗、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2023年5月1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学用结合不紧密等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问题根源,针对症结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坚持闭环抓整改。将巡察整改与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对耕地保护督察、土地执法卫片、耕地遥感监测等各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回头看”,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应改尽改。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3.关于整改的长效机制未建立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建立巡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副科级干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到有机构、有职责、有任务、有考核、有问效。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年初组织局专职党务干部参加县里统一培训充电,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局党支部组织委员和兼职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交流,提高履职能力,做到熟悉掌握,并规范组织“三会一课”活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党的日常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公务接待等规定要求,加强会议费报销管理,将会议费“一事一结”制度落实到位。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经费支出程序的通知》,规范机关维持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除工会慰问金等必须使用现金支付外,全部纳入财政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地整改成效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2251515;邮政信箱: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电子邮箱:ysxzrzyhghj@ly.shandong.cn。
中共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