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3-000009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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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9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的问题
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贯彻落实不够有力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认识不到位,学习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沂水县住建局党组织“第一议题”工作制度》,突出强调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等作为每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班子例会和局属各级党组织、各单位班子例会学习的第一议题。二是召开局班子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进行了再学习,对城市雨水管网、供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关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展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我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充分结合“两城同建”工作,目前已开工建设综合性公园1处,口袋公园10处,新增海绵城市面积约21.8万平方米。二是完成正阳路、祁连山路等道路雨污分流工程的设计、预算、评审等工作;剩余黄山路西段、淮河路中段、沂蒙山路西段道路雨污分流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三是加快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步伐,根据《沂水县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实现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清零,同时加大管网巡查力度,解决污水管满后溢流直排沟渠的问题。
(3)关于城市雨水管网、供水管网建设滞后发展需要,解决城区雨天积水等问题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城区雨水管网建设进度,计划2023年随道路新建13条24公里雨水管网。目前,3条道路已开工建设,其余10条道路计划年内完成。二是加快推进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和市政道路建设计划制定《沂水县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扎实推进水泥管、无防腐内衬灰口铸铁管等材质老旧管道和运行年限满30年供水管道改造。三是连续两年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及强管理促发展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城区消防栓网格巡查制度》,完善智慧水务平台建设,依托生产调度系统、供水管网GIS信息系统助力漏损管控,加强管理,减少漏损。2022年城区管网漏失下降3.01%,降至12.08%。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4)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沂水县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沂水县住建局党组织“第一议题”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学习范围和内容、具体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工作落实。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印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班子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明确学习要求,引领党员干部及时学、跟进学、系统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5)关于主题教育未能入脑入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载体,开展宣讲比赛、“廉政第一课”、典型案例传达及警示教育活动、青年大讲堂、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动等,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及党建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党言党语,加大对党组织生活相关材料的审核力度,严格把关,同时,建立文字材料审核制度,严格撰稿人自查、核稿人审查、办公室把关流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责令相关人员修正。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满足于“检查有记录、汇报有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内容和年度全局党建工作要求,做到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全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三是印发《沂水县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考核等,抓细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
3.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
(7)关于住建局机关及所属部分中心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改革后体制机制理顺融合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原宣传科撤销,原科室职能划归局办公室;城建联席办是县城建联席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是为推进全县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而设立的议事机构,予以继续保留;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将党建(含纪检、党风廉政、工会、群团妇、第一书记、教育培训等)、法规、综治、督查考核等工作从办公室职能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科室运行;下步,我局将向县委编办汇报,申请对我局机关内设科室进行调整。二是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均已按“三定”规定要求设置,职责明确,但因行政人员少,设置后由相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业务工作未受影响。三是根据县编委《关于调整城镇化协调指导职责等事项的通知》要求,2022年12月,新型城镇化相关职责已由县住建局划转至县发改局,目前已不存在分工独立运行的问题。四是结合局里中层干部调整,按照《中共沂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沂水县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批复要求,将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市政工程质量服务室充实人员,按职责开展工作。前期已和县委组织部、编办对接、沟通了局里中层干部调整事宜,目前正结合中层职数对局里人员情况进行梳理。
(8)关于主管领域部分项目推动不力,工作推进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2年度全县城乡建设工作意见》,2022年已完成对4处排污口的整治工作,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工程进展,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二是在《沂水县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沂政办发〔2020〕6号)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目标、提高工作进度。2015-2022年,先后指导完成98个小区综合整治改造,2024年底前完成十四五期间符合上级改造条件所有小区,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期间改造任务。目前已将我县“十四五”期间剩余符合改造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纳入2024年重大项目库。同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积极向上争取改造项目数量,最大限度提高项目申报通过率。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节点,加大督导力度,根据节点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
(9)关于业务指导审核作用发挥不够,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方面,先后2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并根据《办法》建立棚户区改造计划上报制度,形成“初步筛选-现场察看-集体分析论证-最终确定”的棚户区改造计划审查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规范筛选、审查、督导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督导,先后到于家官庄三期、前马荒片区、冷藏厂等8个以前年度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实地查看项目推进进度,分析论证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帮助协调加以解决。二是工程竣工验收方面,2022年10月16日,组织有关专家及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崇安路道路工程(包含崇安路桥)进行竣工综合验收,验收质量合格,同意交付使用。下步工作中,将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聚焦项目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管体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三是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方面,加强业务培训,4月份组织人员分三批赴日照、临沂、济南参加消防论坛及消防规范学习班,提高科室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在建工程消防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10余个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向各参建单位送达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注意事项及消防验收注意事项等材料,持续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过程监管力度,提高工程建设消防管理水平;此外,主动联系企业提供靠前服务,并对有需求的企业做出实时响应。针对6家企业提出的困难,组织消防、化工等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并提供解决方案。
4.担当作为不够强,服务群众意识有待提高
(10)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推诿现象,过度依赖乡镇开展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以县政府的名义印发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沂政发〔2022〕6号),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在乡镇(街道)设立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抓好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以县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沂水县镇街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镇街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赋分,考核成绩作为对镇街拨付物业奖补资金的依据。二是加强行业督导指导,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会同组织部、有关镇街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及业主委员会委员技能培训工作,增强专业知识技能,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召开全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会议和城市社区(小区)党组织书记业务大比武活动暨第六期城市“智汇社区”书记论坛会议,增强社区书记、社区工作者、业主委员会知识技能储备,为更好开展社区治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奠定基础。三是积极配合开展执法进小区活动。分别配合执法局、消防大队开展北坛社区车库种植蔬菜拆除、沂河明珠进小区执法检查等工作,解决小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邀请市物业协会物业管理专家到我县进行授课培训,对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投诉处理、公共秩序维护、公共设备养护等进行培训,增强了物业从业人员知识技能。
(11)关于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群众投诉量居高不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警监管工作力度。结合全县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对投诉量多的小区采取约谈、更换项目经理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管,对后进小区实行“4+N”帮扶机制,联合镇街约谈20家物业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更换小区物业项目经理1家,督促企业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切实减少物业管理投诉量。二是加强小区服务质量考核评比工作,根据《临沂市住宅小区物业质量综合评价指导意见》,由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许家湖镇对所属辖区内住宅小区2023年第一季度物业服务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结合12345·沂水首发投诉受理情况,确定河东岸、阳光新城等7个“红榜”住宅小区,给予其所属物业企业山东省物业管理信用平台信用加分奖励,记入诚信档案。
(12)关于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的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监管,100%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平台设备建设及使用,将建筑工人纳入监管平台实行实名制管理,落实实名制考勤制度。对16家存在较高欠薪风险的项目进行抽查,确保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二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岗位管理,充分利用住建局智慧建设监管平台及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实行信用考核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关键岗位人员空岗缺岗行为,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请假、销假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每季度一次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日常抽查,对7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逐步规范项目经理到岗率、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设置不规范等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及时发现并遏制建筑市场潜在风险及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5.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13)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等重要论述列入“第一议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研究制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讨论稿),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的工作体系,做到任务落实横向到班子成员、纵向到科室单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压深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岗位职责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将其作为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结合中层干部调整,对新履职的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
(14)关于保密纪律执行存在管理漏洞,涉密文件管理混乱,涉密文件与普通文件一起存放未单独保管,未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管理台账,涉密标识未做到应贴尽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活动、“听保密故事、写保密感悟”主题征文活动、保密警示教育等活动,通过“保密观”APP、中国保密在线网和召开保密专题会议、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方式,做到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推动保密工作入脑入心,确保人员全覆盖。二是完善制度。及时调整充实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修改完善《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涉密文件工作台账,做好涉密文件领取、登记、传阅等各项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单位不再使用、不用存档的涉密文件进行梳理登记,交由县委保密办组织进行统一销毁。同时在县委保密办指导下,购置铁皮密码文件柜一组,用于涉密文件独立存档,并做好涉密标示张贴等工作。三是强化自查。要求全员签订手机微信保密承诺书,定期对局属各科室、单位协同专网或互联网计算机收发、办理、存储涉密文件,在涉密文件管理上违反保密管理规定、微信使用保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全局通报。
(15)关于警示教育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廉政主题教育,组织全局全体党员干部到县纪委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仰、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二是突出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及时转发学习县纪委关于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并认真汲取局内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事例教训,以案说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一定“形式主义”问题
(16)关于公务用车租赁、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租赁申请、审批、使用全过程,以及加油、维修的审批、管理,财务入账的附件、清单要求等,逐一细化、明确要求、衔接到位,确保有章可依。二是明确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车辆管理的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加强业务培训,狠抓工作落实。三是结合节假日、半年、全年等时间节点,对局属单位车辆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将车辆租赁、加油、维修等入账情况纳入内部财务审计检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17)关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出差、培训管理不规范,存在公务出差事后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财务工作会议,系统学习了《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沂水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掌握了公务出差审批、公务出差费用标准及报销管理等相关规定。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对公务出差、培训学习等进一步进行了明确,要求局属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严格按制度执行。三是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和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关内部审计节点计划,对局属各财务独立单位进行互查。
(18)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意识。通过全局办公室主任专题培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相关文件,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公文写作和公文审核业务知识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准确掌握公文写作格式、行文规则,熟悉公文拟制中起草、审核、签发等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全面提高文稿起草质量。二是强化流程监控。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发文流程,明确分工,各有专责,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确保公文时效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三是强化公文归档。严格执行公文归档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公文归档工作,建立发文登记台账,做到一号一文、规范标准,并定期交由人事科进行纸质和电子归档。四是强化对局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督导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及党建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员量化积分、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统一思想,切实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五是严肃党组会议(班子例会)记录管理,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要求会议记录人员按季度及时将会议记录交人事科存档,并严格管理、查阅、存档流程,做到查阅有记录、存档有专柜。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集体资金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19)关于住建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支出程序控制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财务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财政部门对会计基础规范化要求,对局属财务独立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进行了要求和安排。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对财务支出程序等进一步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对所有报销的单据要严格审核,单据上一律要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对签字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三是制定全局财务审计计划,定期对局属各财务独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20)关于存在白条列支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东、西城指挥部及其他指挥部的办公经费在领取时,应根据各指挥部的工作特点提供合规的单据,经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住建局财务科到财政局办理办公经费领取手续,对于单据不合规的一律不予受理。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财务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要求对单位持有的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要作为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管理。三是规范出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出租房屋评估、房屋租赁价格及租赁合同的审核管理,认真梳理并修改完善有关合同。四是制定全局财务审计计划,定期对局属各财务独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22)关于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财务工作会议,学习《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的采购品目、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采购金额等内容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要求各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目录中列明的项目,在采购时一定实行政府采购,可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网上商城采购等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制定全局财务审计计划,定期对局属各财务独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23)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局财务工作会议,学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对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单据审核工作等作出进一步要求,对不符规的原始票据一律不予受理。三是制定全局财务审计计划,定期对局属各财务独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8.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以工作意见代替批评意见,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4月12日,局党组召开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各自分工独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从党性的角度实事求是剖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揭短亮丑、红脸出汗”效果。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组成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夯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同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求办事,进一步增强党组的整体效能,提高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正确处理好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同步制定和安排《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要点》《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是严格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各党组成员在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按照党支部联系点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做好分管联系支部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格局。
(25)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民主集中制的系列条文规定,进一步掌握了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会(班子例会)议事规则,严格决策程序,规定班子成员既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关心全局工作,也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起责任。
(26)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及党建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双重组织生活的重要性。二是科学制定组织生活计划,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结合“讲故事、学理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好党课,营造与基层普通党员面对面交流思想、互帮互学、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9.党建工作不规范
(27)关于党组织成立、换届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三张清单”,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二是召开全局党务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局属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对党支部成立、换届程序和当前新形势下的党务知识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党建业务本领。三是对出现问题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提醒,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下步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党支部成立、换届工作。
(28)关于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三张清单”,明确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内容和党支部班子分工。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及党建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充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实事求是、独立自主完成述职报告撰写,加强对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对出现报告不严不实、篇幅雷同的返回重写。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局属各党组织加强对个人发言材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撰写的把关审核,做到材料与个人对应、与工作对应、与思想对应,避免“发言材料多个年度前后一致、网上抄袭、互相抄袭”的现象。
(29)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组织召开全局党务工作专题会议,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发展党员专题培训,熟知并掌握发展党员流程、标准和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管理,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力度,局专职党务工作者全程参与并指导,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10.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不足
(30)关于中层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县委编办批复的局机关及局属各中心内设机构人员结构比例要求,已对接县委组织部和编办,并按程序进行中层干部调整备案。
(31)关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结合中层干部调整,先将涉及部分中层人员编制进行理顺、达到“人岗一致,编随岗走”,其他人员逐步理顺。
(32)关于缺少专业资质人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培训和提升学历层次,提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5月份,组织有关企业的23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学习;有18人通过参加成人教育、函授等形式提升学历层次。
11.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全局财务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的采购品目、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采购金额等内容。二是进一步强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管控,确保工程招投标规范进行。严格施工材料采购进行招投标流程,依法依规招标。三是对各单位今后的会计基础规范化重新做了要求和安排,进一步做好单据的审核工作,要求办公费、印刷费、车辆维修费等发票后面需要附明细单据的一律应附明细,对不符规的原始票据一律不予受理。四是要求各单位对持有的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都要作为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管理。五是制定全局财务审计计划,定期对局属各财务独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通过前段时间的不懈努力,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仅仅全面整改和规范提高全局综合能力的起点,县住建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软,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长期坚持,杜绝发生“回潮”和“反弹”,常抓不懈,巩固成效;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做到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保持力度,直至见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看牢,建立常态监督机制,不定期开展自查,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合县纪委派驻组,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织密、扎紧反腐倡廉的制度笼子,力促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用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落地生根。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对整改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漏洞。此外,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机制,规范工作纪律,提升干部职工执行力,真正使问题整改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在今后工作中常抓不懈扩大整改成果,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为推动全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2254206;邮箱ysxzjjdjb@163.com。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