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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3-000012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6-2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2日至9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既注重当前问题整改又着眼长远规范,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实际实效整改落实。一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刘太安同志连续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等研究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统一全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刘太安同志定期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协调会议,调度和听取整改工作进度,协调帮助解决在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整改按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二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醒,制定出台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建立了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对33条反馈问题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间和进度安排,实行分类盘点销号,增强了各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心。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局党组注重工作结合,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升效率、提升质量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有差距方面。

(1)关于构筑黄河安澜屏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城市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部门责任清单,明确了汛期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的情形设定,重新编制了道路积水点执勤疏导演练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跨汛期项目监督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在原有3处城市防汛监测点的基础上,新增沂博路天桥南侧监测点1处,安装监控设备及水位监测预警系统一套。储备了3000方/小时的强排泵车一台,汛期随时待命。三是实行了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编制了城市防汛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表,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表、夜间值班表,实行定人定岗值班措施。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储备了实物物资储备,由企业代储的,一律签订了储备合同,明确了物资调用人,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按照城市防汛要求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城市防汛物资随时调用。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关于污水提质增效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运用地下机器人、潜望镜、水质流量检测等技术手段完成203公里污水管网管道检测工作,剩余26.22公里未检测管道包括6.82公里的废弃使用污水管网和因受施工条件限制、检测清淤车辆无法进入的19.4公里,目前,我局对未检测管道采取了人工巡查工作法和加大了巡查频率,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维护。二是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工作机制,通过积极争取,将城区污水管网病害修复工作列入今年我县城建重点工程,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已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污水处理厂正在编制施工设计。加快河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主体工程已完成,进入设备安装招标阶段。

整改进度:进行中。

(3)关于持续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二是积极发挥牵头协同作用,协调相关单位,全力推进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提升路域环境质量。三是合理规划城乡环卫一体化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做好对中转站的督导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老化的中转站压缩设备。加强日常督导和考核力度,督促各乡镇不定期排查垃圾桶的破损情况,发现破损的立即更换。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车、垃圾分类收集桶。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

(4)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从学习内容和学习安排等方面进行明确界定,规范了“第一议题”流程。二是界定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内容,建立起了每月1次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学习内容。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5)关于结合实际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在4月份集体学习活动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讲话论述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领域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在此基础上,中心组全体成员结合沂水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符合沂水城市管理工作新思路新做法,撰写研讨交流稿6篇,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讲话、论述用于指导沂水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二是严格学习笔记、研讨论文等资料撰写要求,拒绝网络抄袭、文章摘录等行为。近期,局党建办对党组成员巡察整改状体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管理领域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研讨交流提纲网络抄袭、文章摘录行为进行了比对检查,未再发现网络抄袭和摘抄文章问题。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党组成员分工,制定出台《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二是修订完善《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确定全局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部门,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风险防患意识。三是定期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四是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类文件、总结报告等资料审核把关,确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资料中有意识形态专断论述,确保不发生网络抄袭等内容。五是通过“沂水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加大对城市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治理活动的及时发布,对城市管理秩序活动加强宣传,拓宽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针对“沂水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访问量低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的关注及转发进行安排,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3500余人,访问量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提升。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7)关于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建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党组会议,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学风文风建设,明确党组书记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党组和各党支部责任人,分别负责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党员调研报告、党课讲稿、学习体会、研讨交流稿等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网络抄袭、摘抄报刊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3、聚焦主业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8)关于落实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12月,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和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主任已经县政府任命到任,2个事业单位已按照改革方案完成整合运行。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9)关于履行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沂水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和创建精神文明城市的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医院周边等六大区域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加大城区乱停乱放车辆的清理规范,对小区、超市、医院周边和主干道路增加停车泊位施划,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对中心街等严重阻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路段、区域,安排数管中心、车辆整治办及辖区相关中队加大抓拍力度,屡禁不止的,采取拖车进行治理。二是坚决贯彻落实“721”工作法,在城区不影响道路通行和沿街店铺经营的情况下,在富春江路东方小区西侧、天寿山路爱美信北侧、向阳路青少年活动中心、香山路景城花园小区北门西侧、珠江路阳光新城北侧、泰山路龙泽丽都小区对过、彩虹路中心医院家属院南侧、健康路金梦圆小区东侧、东皋办事处道路、黄泥崖社区东侧道路等路段、区域,合理设置流动摊点安置点,解决个别路段、区域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目前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三是严格落实“助学岗”工作制度,采取错时执法和执勤管理的错时,要求辖区中队全面联合交警大队,加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流动摊点的管理维护。四是在充分考虑经营业户和群众民生需求的情况下,对我县城区道路进行分类管理,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市容秩序分类管理标准》,按照道路分类,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内,做到规范管理。五是优化城区12辆流动垃圾收集车线路,加大垃圾收集力度,保证沿街门店无积存垃圾;严格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制度,减少垃圾存放时间过长导致的异味和发酵后产生垃圾残液等问题。同时,园林环卫中心市容监察队加大对垃圾乱丢乱倒现象的查处力度。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10)关于办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案审会意见,全面加强我局重大执法案件办理的监督检查。二是根据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全面做好我局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夏季市容秩序整治、高质量发展、城区网格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或重大执法任务的督导检查和安排部署。三是为全面加强城区执法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考核。针对以上问题多次下发督察通报及督办单,同时在执法督察群内对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及时督办,全面督促执法落实整改。四是由法制科加强法制业务培训学习,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和标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办案质量。五是按照县发改局、财政局意见建议,通过“网上商城”聘用第三方落实“一案一认定”要求。六是严格按照案审会会议记录的要求进行手写记录,做到不缺失不遗漏,会后参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七是制定《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办理制度》,规范2211110举报投诉电话接听、记录、转办流程,确保群众举报投诉事项件件有落实。建立举报投诉案件交办台账,严格领导审批制度,建立形成常态化、规范化投诉受理机制。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二)纪律作风松散,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1工作作风不严谨。

(11)关于落实精文简会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文简会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会议次数,今年1至5月份,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5次,党组发文16件,办会和发文数量较往年同期明显减少。二是实施党组织文件登记管理,严控文件号使用,党组文件从起草撰写到成文发布经撰稿人、党建办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党组书记层层审核把关,从根本上杜绝文件造假、一号多用、时间混乱等现象。三是制定出台《党组会议制度》,严格区分明确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内容,明确了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规范了会议议事流程,严控党组会议数量,提升了党组会议质量。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12)关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整改完成,目前位于小沂河路的园林环卫中心办公楼三楼的主任室由厉剑、牛纪忠同志共同使用,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政委宋玉国目前只在局机关有一处办公场所。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每年对局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和一人多房问题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一人多房和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涉及违规违纪的,线索移交纪委监委派驻组处理。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13)关于未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采集表》电子表格发放到全局,提醒全局党员干部按照要求及时、提前报备。二是加强了党组成员和全局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备管理,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明确了党组成员由办公室统计,一般干部职工由各科室中队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统计,提报党建办汇总后报县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备。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14)关于制定工作发展规划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城区人口36.53万人,公园绿地面积597.1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35平方米/人。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根据最新的行政区划,公安局改变统计口径,将2012年姚店子撤销后划分到沂蒙风情旅游管委会的人口又划分到许家湖,导致城区人口猛的增加了3.73万人,达到40.26万人;公园绿地面积方面因对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理解有误,在统计2020年年报时误将10.87公顷广场用地划入了公园绿地,在2021年年报中划出,所以2021年公园绿地面积下降到586.84公顷,导致2021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下降到14.58平方米/人。所以《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203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目标不少于16.05平方米/人与2020年数据不冲突。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工作纪律涣散,内部管理考核不严格。

(15)关于绩效考核办法沿用2018年版本,未进一步修订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2年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的修订完善,制定出台《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岗位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二是启动“第一种形态”,组织对李建华、武哲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谈话,责令两人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自我约束管理,避免迟到早退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工作纪律管理,加大内部管理考核,从完善制度和强化督导考核两方面规范内部人员行为,基本杜绝了考勤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3、财务管理混乱,财政资金存在安全风险。

(16)关于会计人员记账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科于5月12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记账正确性。二是2021年9月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2月污水处理费记账凭证少记627.27万元,调整账务,更正错误。2021年9月支付道路挖掘修复保证金记账凭证少记12.6万元,已调整2023年4月账务,更正了错误。三是2021年5月份,付垃圾焚烧处置费,存在7月份支出5月份记账现像,已重新记账,并重新装订。四是完善了单位组织架构,明确记账工作责任,加强记账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由编制凭证岗位会计填制记账凭证,交审核岗位会计审核签章,主管会计复核签章,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交出纳岗位会计、记账岗位会计记账,最后将记账完毕的记账凭证交档案岗位会计保管。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17)关于合同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科于5月12日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完整,保证规范,内容完整,手续齐全。二是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合同管理制度,由法制科进行把关审核后,由经办人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真实、完整、手续齐全,对不真实、不完整、手续不齐全的支出财务科坚决不予支付。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18)关于审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科于5月12日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财务支出学习,强化财务及相关人员管理职责。二是进一步细化财务支出管理环节,严把财务开支关,做到事前报告支出计划、办理厉行从简节约、报销按程序审签。三是严格执行审签制度,杜绝事后审批,对于事后审批支出申请不予支付。费用发生后,报销及时,由经办人申请,报分管领导签批,财务科审核后,报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对于重大资金支出,先报局党组会议通过后支付。报销的各类票据必须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合法。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19)关于部分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商品,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科于5月12日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政府采购意识和能力。二是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相关规定要求,已对农药进行了公开意向,准备实行政府采购;印刷费、电脑维修已组织政府采购,完善政府了采购手续。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各科室中队、局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及时联系财政采购部门咨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及时报财政部门备案采购计划。对不执行政府采购和无招投标手续的,财务科坚决不予报销。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0)关于工会经费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科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对工会经费相关法律法规地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廉政意识。二是对妇女节购买洗漱用品进行了一人一签。三是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山东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今后发放节日福利实行一人一签,不得代领。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进行公务用车管理,所有公务车辆一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加油制度。二是已对加油卡进行加油的车辆实行“一车一卡”,设立专人梁军和任成敏进行加油卡的管理,同时,驾驶员、加油管理员和加油员三方进行签字确认。三是对挖掘机等不能用加油卡的车辆,设立专人由肖庆林管理,每月按车辆统计油耗;结算时按必须报批程序,由经办人报送分管局领导审批,财务装备科审核后报送主要领导审批,每月结算一次。四是严格手续审查,是对车辆加油无审批单和公务用车租赁手续不完备的支出不予支付。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2)关于票据使用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科于5月12日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票据管理规定执行票据管理。二是已对园林补偿费等非税收入打印票据,已附相关明细;电费等票据单位名称已协调住建局办理路灯过户手续,已向电业局提供手续将单位名称改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3月养护用工费已提供正规票据支付资金。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科对未附正规票据、单位名称不符、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对填制不完整、印章不清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3)关于会计基础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科于5月12日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了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对2021年7月扩音器等办公用品重新修改记账凭证,已附大合唱纪念衫、大合唱通知。三是认真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会计工作,准确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服务,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4)关于大额工程支出程序控制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科于5月12日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了支出程度控制,规范今后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二是完善了相关经费支出支付手续,已执行必须附施工合同、审验单、支付凭证、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保销。三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经办人,并要求各科室中队、局属单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5)关于零星工程无招投标手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意识。二是已对道路交通标识施划和路灯配件进行了公开意向,准备实行政府采购。三是及时对接了财政部门咨询采购政策,进一步了解政策和程序,规范集中采购。完善集中采购办法,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统一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未纳入采购目录申请财政局核定。已完成采购的项目,依据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资料及时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不得把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财务装备科根据经批准的资金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由各采购局属单位、科室中队采购立项;各采购局属单位、科室中队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项目需求文件;财务科审核项目需求文件,公开意向一个月;由采购局属单位、科室中队经办人编制招标文件,会同招标代理机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招标,招标必须公开公正公平。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三)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党建工作有薄弱环节

1、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履行不到位。

(26)关于党组织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支部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集中辅导,帮助支部党务工作者熟悉流程,掌握上级最新要求,迅速提升了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二是全面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流程监督。2023年3月份,在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和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局党建办在与县直机关党工委对接的基础上,全程参与以上两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前、中、后三个阶段的业务指导工作,监督以上两个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开展换届工作,确保这两个党支部换届全程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三是履行审批流程,对2022年5月25日党组会议研究赵洪波任综合执法大队一支部书记、李业伟任机关一支部书记事项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批,目前已获批准。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7)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支部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集中辅导,帮助支部党务工作者熟悉发展党员流程,掌握上级最新要求,迅速提升了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二是全面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指导、流程监督和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局党建办全程参与了局属党支部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发展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发展全过程进行审核把关,提高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党员发展质量,上半年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3名,均已通过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核备案。三是加强了对发展党员工作相关会议记录、选票、汇报等文字档案的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发展党员文字记录资料混乱问题。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8)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支部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集中辅导,帮助支部党务工作者熟悉流程,掌握上级最新要求,迅速提升了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二是党建办全程参与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022年组织生活会期间,党建办工作人员分头参加了部分局属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的监督指导工作,列席会议全过程,及时对各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加强了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检查,3月份,局党建办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会议签到、参会率、会议记录、会议流程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支部进行了整改,对弄虚作假、文章抄袭、被动应付等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整改。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2、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有欠缺。

(29)关于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体学习活动,通过个人领学、集体学习、交流研讨、融合工作等手段深化学习成效,开阔工作思路,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科学思维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定期召开局务工作会议,每周一、三、五固定例会时间,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汇报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进一步熟悉分管领域以外各项工作情况,逐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配合意识。三是修订完善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固定了集体决策机制和程序,明确了集体决策议事规则,深化了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确保了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30)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走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将财务收支计划和大额资金集体研究决策标准由1万元调整为3万元以上。二是重新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入会审议范围,将在职人员工资、临时人员工资、车补、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积金、职业年金、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日常支出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研究范围内剔除。三是严格“三重一大”会议签到制度,因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等特殊原因造成人员不齐时,会议临时取消或延迟召开,确保了集体决策执行不走样。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

(3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下发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内部党组文件,从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等各个方面明确了年度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压实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组织党组书记与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2023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把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三是实施党组织文件登记管理,严控文件号使用,党组文件从起草撰写到成文发布经撰稿人、党建办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党组书记层层审核把关,从根本上杜绝文件造假、一号多用、时间混乱等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3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从完善制度机制方面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头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做到发现问题“早防范、早纠正”。二是开展了全局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摸排工作,建立起了各科室中队、局属单位和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台账,提高各科室中队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加强对内部人员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心。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33)关于内部监督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党组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工作办法》,通过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压实了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明确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适用对象、范围、流程等,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动内部监督管理向纵深发展。二是严格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上下班考勤纪律的落实、考核,定期对全局人员考勤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及时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形式纠正错误言行,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三是定期开展廉政教育,通过邀请纪检监察专家授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测试、定期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和传达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通报等多种手段上紧弦、敲警钟,使全体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常态,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整改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个别单位负责人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亲自安排部署落实少,工作统筹指导力度不够。二是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对县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研究讨论不够充分、解决问题导向不够突出,存有“过关”心理。三是整改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牵头抓总作用不明显,没有针对反馈问题进行再分析再研判,整改思路不清晰,举一反三不够,仅满足于按时报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下一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推动作风建设成为常态。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到位。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对于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将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7255386;邮箱:ysxzfjdjb@163.com。

中共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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