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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01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1-2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中共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6日至6月11日,县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3日,县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班子深刻反思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诚恳接受,认真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整改问题共涉及3项9个方面28个,其中已完成25个,取得阶段性成果3个,真正做到了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整改抓实抓好

(一)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21年7月13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和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切实将整改任务落到底、落具体。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会,动员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把做好整改落实作为政治试题严肃作答,全面对标整改要求,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2021年7月19日,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其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短板弱项,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太安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以高位协调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各科室中队、局属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举一反三,坚实制度保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措施》、《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等制度12个,重新修订《中共沂水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共沂水县综合执法局党组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等制度3项。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工作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空泛化的问题

(1)以新发展理念武装头脑的紧迫感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21年8月份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中安排专题学习讨论,会上,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深入、系统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示精神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关于“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要求,并结合沂水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探索符合沂水城市管理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切实与沂水城市管理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习管理,尤其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管理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将理论学习内容和当前工作进行深度融合,以学习指导工作,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学习检验工作,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用性。

(2)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用心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把自觉持久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管理应该向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长期任务,自觉做到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习过程中,坚持联系沂水实际、联系城管工作实际,积极研究破解沂水城市管理工作难点的办法,用习近平总书记理念推动沂水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发展,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二是根据部分党组成员在学习研讨中全文抄袭网络文章的行为,加强监督审核力度,今后党组成员学习研讨、调查研究、心得体会等各类文章均事前由交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并由相关责任科室进行网络比对,一经发现有抄袭行为的由党组书记约谈,并责令重新撰写,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检讨批评,坚决杜绝该类行为发生。三是根据沂水县总体规划,按照“三定”规定要求,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完成《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全县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发展规划》、《全县园林绿化综合服务工作发展规划》。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措施》。二是在2021年8月至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全体党员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进行再学习、再巩固、再提高。三是持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参学率、活跃度从6月份的不足50%提升到目前的95%以上。四是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党建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学习活动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严查在党员学习教育中文章抄袭、笔记字迹相同、活动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支部和党务工作者责任。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提升综合执法水平探索不够方面

(1)执法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部分执法人员执法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强教育增加对人民群众感情,加强培训增强服务群众能力,建立制度规范服务群众行为,强化监督确保服务群众到位等四项措施,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做到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中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加大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提倡“721”工作法,通过“沂水综合执法”公众号宣传“721”工作法内容,目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知晓率100%,在职普通党员干部知晓率95%以上。三是对“共享单车”等新兴事物以罚代管、禁止投放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了解,根据统计,沂水县城区目前投放公共自行车1314辆,建设站点66个;投放租赁电动汽车600辆,建设充电桩142个。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沂水实际情况,继续就“共享单车”准入机制和制定规范管理制度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时机成熟后依法、有序投入“共享单车”,使其真正服务市民、方便群众。

(2)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活动加大对学校周边、重要路段市容秩序管理力度,从制度层面规范执法行为,并加强监督考核制度落实,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工作反弹回潮。二是针对沂水镇小学周边和马荒社区附近占道经营问题,实施了错时管理,龙家圈西城三路集中摆摊时段基本集中在下午下班后,文昌路摊点主要出现在放学时段,针对摆摊集中出现时间集中执法力量重点管理;加强蹲点管理,针对流动摊点和执法人员打游击现象,在重点时段、重点地点蹲点管理,防止摊点反弹;三是结合校园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及西城三路群众反应问题较多信访案件等综合治理,确保清理整治效果防止反弹,同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确保整改效果。

(3)未建立执法案件办理跟踪监督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稳步推进中。一是建立执法案件从立案、调查、处理、审核、跟踪落实、结案等流程的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参照新的《行政处罚法》,制定出台《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二是于2021年8月25日对相关执法中队办理的2019年和2020年部分案卷进行了评查。此次案件评查参与中队科室21个,评查案件42起。评查采取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模式进行,重点对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案卷装订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全方位、深层次评查。通过这次案卷评查,规范了各中队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质量。三是已经梳理2013年以来未结案的案件明细,完成分类处置,符合结案条件的,按程序推动;移交法院的案件协调法院二次执行立案并执行结案;对政策性问题未能及时结案的,及时汇报上级部门,确定处置方式。目前相关案件结案工作有序推进中。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阵地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1)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城管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本局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局党组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增强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风险防患意识,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患意识。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对照抄照搬工作汇报、会议记录等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今后加大对该类汇报、总结、记录等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抄袭、照搬照抄等问题再次发生。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暴露的问题,健全完善了稳控工作档案,建立健全了定期走访、联系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联动机制。确保每名人员都对应成立一个稳控专班、一名副科级干部包帮、一名党组成员包案,通过层层落实维稳责任,强化日常工作考勤,重要时间节点实行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稳控制度,确保全部人员在视线范围内,全面掌握人员思想稳定情况和活动去向,按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二)作风建设不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1.“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树的不牢方面

(1)暂扣仓库物品管理不善,当事人利益无法保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围绕加强仓库暂扣物品管理和维护当事人利益采取以下几点措施,一是对暂扣物品存放仓库进行修缮和区域划分。根据仓库存在局部破损的实际情况,由局里安排人员对仓库房顶进行了防水处理和必要的修缮,安装了物品存放货架,对仓库进行了区域划分,确保了每个执法中队都有独立仓库,避免了暂扣物品交叉存放、权属混乱的现象。二是健全管理仓库台帐。对现存物品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分门别类进行核实和登记,对查扣物品从入库到出库、到处置,进行全过程明晰记录,确保帐实相符、物品出入记录准确及时。三是依照规定对仓库内长期无人认领的积存物品进行了处置,由财务科牵头成立了询价小组,执法中队对仓库内的沉积物品进行清点整理,委托第三方对仓库内的沉积物品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处置价值咨询报告书,依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地原则进行了公开投标,目前。仓库内的沉积物品已处理完毕,县纪检派驻组王展龙副书记全程参与了监督。四是建立《仓库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了安全责任制,明确了安全责任人,抓好了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保障仓库用电、消防安全和卫生安全管理,确保暂扣物品安全,最大维护当事人利益。

(2)城管执法的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城管工作的宣传和正面引导,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载体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正能量,让人民群众了解城市管理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二是针对违章停放车辆的管理和处罚采取以下几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违章停车信息采集机制,完善了《信息采集车辆工作人员管理规定》,从信息采集源头上严格把关,避免对驾驶人员在车内的情况的采集。二是提升对违停车辆信息采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于2021年8月4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强化群众意识、法律意识,逐字逐条认真学习《信息采集车辆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杜绝未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等违规采集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三是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采集数据移交交警部门上传交警系统时,由双方确认驾驶人员是否在车内及其他特殊情况,避免误传误罚。四是加强了对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和工作作风教育,强调要坚决树立群众意识、服务理念,在接听群众电话、接待群众来访时,要做到文明、热情、耐心,积极与群众沟通回复,向其说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依据、停放车辆的注意事项及我县目前停车现状、管理的必要性等,争取来电人的理解和认同。

2.作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方面

(1)“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组班子学习教育,培养班子“团结、激情、正气、创新”的工作作风,杜绝推诿扯皮、形式主义、被动应付等;规范政务机关管理,明确机关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财经纪律,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用于自我纠错,对四风新苗头及时指出和纠正,做到敢于亮丑不护短。二是针对调查研究走形式问题,制定出台了《中共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工作方案》,规范了调研方式,明确了工作机制、强调了工作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力求调研工作做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推动问题化解,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2)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今后定期组织局党组成员和办公室、财务相关具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经纪律,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使严格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刚性要求、纪律红线。二是党组对2018年7月外出参观学习带队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严格规范和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坚决杜绝了擅自改变行程、临时增加项目等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带队领导责任,并追缴超出费用。三是组织学习《〈沂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遵循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对口承办、定点接待、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对象和标准,严禁超标准和人数安排公务接待。四是针对2019年环卫中心存在超标支出问题,已经组织环卫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财务制度、接待制度,现已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3)工作纪律涣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日常考勤、请休假管理的规定》,加强日常督查及抽查,每周一公布日常考勤情况,不定时对各科室中队人员在岗及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同时加大日常工作成效督查,并将督查现场情况以图片等形式在督查微信群督导,现在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显著。二是针对“执法车辆与通勤车混用”问题,局里出台《关于全局车辆使用管理的规定》,全面禁止本局执法车辆作为通勤车使用,要求本局所有执法车辆严禁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捎带无关人员、物品,严禁中途上下车买东西等一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

3.违反财务规定,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未建固定资产台账,新购买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2021年7月29日我单位与第三方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清查合同,现已完成资产盘点工作,并打印标签并逐一黏贴条码工作,实盘数据、资产台账、财务账数据正在进行核对,核对出具盘盈、盘亏确认表,并将资产导入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二是2021年7月补计2015年6月局机关购买电脑、打印机并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环卫中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清查,针对2018年12月环卫中心购入果皮箱,现已进行补记工作。三是建立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财产清查,保证帐实相符、款项相符。

(2)存在不合理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财务支出必须经由财务科依规立项、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领导签字后支出,大额资金使用同时经“三重一大”事项审核后支出,坚决避免不合理支出问题发生。二是组织对2018年12月购买执法服装,由个人承担的30%部分追回并上缴财政466432.72元;三是2015年6至10月,30人次交通违章罚款在单位报销钱款14000元已追回并缴财政。

(3)实际支出和派工单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核对了实际支出与派工单不一致问题,组织人员认真比对了派工单和支出票据,落实多支付挖掘机租赁费用5360元,目前不合理支出已经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

(4)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票据报销制度,规范完善付款手续,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提高财会人员素质,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规的发票,不予报销入帐。坚决杜绝白条入帐、缺少原始单据、票据不规范、手续不规范等现象发生。二是针对东皋公园财务坐收坐支、虚列未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使用预算资金。目前,东皋公园财务工作已经全部统一上交到局财务科管理。

(5)车辆用油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环卫中心已经建立公务油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燃油管理制度,明确了人员分工职责。规范公务用车和一线车辆加油,对于能用加油卡进行加油的车辆实行“一车一卡”,设立专人进行加油卡的管理,同时,驾驶员、管理员和加油员三方进行确认;对挖掘机等不能用加油卡的车辆,设立专人管理,每月按车辆统计油耗、公里数。

(6)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环卫中心财务科支付记账一人兼任问题,劳保用品采购、仓库管理等工作由临时人员一人兼任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目前,环卫中心财务财务科工作已经上交局财务装备科,劳保用品采购、仓库管理工作交由环卫中心正式人员管理。

(三)党组班子领导作用发挥有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党组凝聚力不足,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

(1)班子成员担当作为不够,党组决议未能落实落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稳步推进中。一是针对班子成员担当作为不够、决议未能落实落地问题采取了四方面措施:一是全面排查,对存在该问题倾向的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二是实施领导干部岗位定期交流轮换,按照重要岗位任职年限、其他岗位任职年限以及其他情形确定轮换岗位轮岗,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了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各位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互相提出批评意见;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提升了党员干部担当、坚守和责任意识。四是强化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从2021年8月份开始,在理论学习集体活动中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山东、临沂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批示指示、重要论述等内容的学习,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加强班子成员理论武装,开阔工作思路,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四个意识和科学思维能力,工作能力。二是根据文昌路33号家属楼48户住户未按照党组决议退租、撤离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2021年7月15日至9月30日,召开党组会17次,落实文昌路宿舍楼危房搬迁工作,为加快搬迁进度,局里成立了7个搬迁帮扶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党组成员任组长,负责帮扶搬迁事宜。截至目前,已腾空上交钥匙46户,其余2户(非本局职工)正在协调搬迁。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大额支出及选人用人事项未经党组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修改完善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目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凡涉及“三重一大”范围内的所有事项100%按规定程序报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办理。

(3)抓班子带队伍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了解领导班子成员特点,发挥其特长,鼓励大胆施展手脚,支持领导班子成员放开手脚创新开展工作。二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制定出台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层干部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中层干部选拔培养路径,通过实绩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提高中层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三是从严管理干部,要敢于批评,真心批评,教之以法,授之以道,为干部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2.党建业务“两张皮”,党建基本功不扎实方面

(1)组织生活会被动应付、理论学习浮在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实完善了《关于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全面对开展组织生活过程进行约束管理和监督考核,尤其是对少数党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心得体会、交流研讨等文章抄袭问题进行纠正,通过责令重新撰写、通报批评等手段,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提升“三会一课”实效。二是制定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局党组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了2021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三是提升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定期召开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加强对组织生活指导,明确组织生活会流程,端正组织生活会态度,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真正开出成效、达到目的。

(2)“三会一课”记录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加强了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签到、学习、笔记、效果等进行检查,重点对弄虚作假、文章抄袭、被动应付等行为要严厉予以批评教育,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3)存在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稳步推进中。一是加强了对各基层党支部不按规定要求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经说服教育,全体在职党员已经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二是集中核查了党组织关系应转未转党员的情况,2021年8月至目前,按照规定要求为17名党员办理了党员关系转接手续。期间多次设法联系王彦义未果,一旦条件成熟,第一时间办理其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方面

(1)责任落实停留在纸面上,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文件管理制度》,规范了党组类文件的登记签收、行文、编号、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流程,从制度层面杜绝了党建类文件号混乱、行文、管理、使用不规范、造假等问题。二是加强党组领导干部工作总结、工作汇报、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一经查出抄袭、沿用旧文等行为的责令重新撰写,并在局党组会议上进行检讨说明。

(2)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核实处分执行不到位情况,目前我单位已经格执行党纪和政纪的各项规定,确保处分执行和整改到位,并牢固树立财经纪律意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3)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通知》,从制度层面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范围和报备要求,目前已有1名中层干部按照要求对个人事项进行补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反馈的28问题中,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或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更强担当夯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政治意识,凝聚力量抓好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与综合执法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督促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整体合力。

(二)以更高标准抓好后续整改。坚决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继续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在总结前期经验做法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已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注意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坚决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到位。

(三)以更优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聚焦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建立健全推动整改的问题会办机制、工作交办机制和督查反馈机制。同时,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针对巡视反馈的个性问题深入查摆面上存在的类似问题,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拓展整改成果。

(四)以更实举措统筹综合执法事业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统一全局思想共识、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的过程,作为对党员干部领导水平、工作能力的重大考验,将巡察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深度融合、紧密结合,以点上问题整改推动面上工作提质,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沂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9-7255386

电子邮箱:ysxzfjdjb@163.com

中共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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