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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沂水县供销社党组关于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gxls/2021-000003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 2021-03-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3-26
标       题: 中共沂水县供销社党组关于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中共沂水县供销社党组

关于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2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21日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沂水县供销联社党组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立说立行,分析原因,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进、抓督促、抓落实;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既承担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又承担分管工作直接领导责任;党组班子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领各责任科室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扛起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二)全面动员部署。2020年12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上,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了表态发言,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动员部署。会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逐条研究分析《关于对沂水县供销联社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传达学习。通过开展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进行深刻查摆,单位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对照,主动认领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动真碰硬抓整改,标本兼治抓落实,确保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求真务实、真抓真改的作风,确保整改效果。

(三)精心制定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23个问题,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科室认领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每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经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后,上报县委巡察办。

(四)强力推进整改。党组始终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相互促进。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岗到人,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五)狠抓督导问效。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责任科室和人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对整改进度慢的,协助查找原因,明确思路,完善措施,创造条件促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共反馈三个方面23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并围绕供销社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研讨,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有效地避免学用脱节。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供销社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沂水实际,制定《沂水县供销社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不打折扣、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好上级关于扶贫领域的相关要求,助力了脱贫攻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的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供销社会议精神,制定沂水县供销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积极打造现代商贸流通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建设齐鲁样板。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履行核心职能存在差距,联系服务‘三农’能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好《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沂发〔2016〕20号文件精神,用好用活拆迁改造工作中的“拆一补一”、“土地出让金政府纯收入部分的返还”、“项目建设配套费的减免”等政策,做好果品、冷藏、鲁中三家企业的破产工作,同时推进许家湖等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二是依托已建成的为农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日用品供应和社会化服务,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三是引导村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马站等地探索实施“土地股份合作+供销全程托管”规模化经营和服务模式,为小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提供生产服务,带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期间,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2.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公务出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对2017年报销的差旅费进行排查,查出的同人同天不同事由报销差旅费进行核实,收回不规范的差旅费1100元,并将收回资金上缴财政。今后,严格执行《沂水县供销社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进一步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企业购置的设备无正规发票问题。严格执行《沂水县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强化票据审核,对无正规发票的不予支出。二是租车无租车合同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事业单位租车相关规定,加强原始资料审核,补齐租车合同6份

    6、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审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原始票据无主要负责人签字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按规定对票据进行补签。今后,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落实县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未按程序审签的支出不予报销列支。

    7、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票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泉庄供销合作社支付冷库货架人工费收据列支问题,企业已补开发票。今后严格执行《沂水县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规范企业财务收支,对不合规的支出不予列支。

    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沂水县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社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管理监督好社有资产,避免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承租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企业班子集体研究,并报县社党组会通过。对资产出租引入了财政评估机制,凡到期、新增资产出租的一律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出租价格,条件成熟的进行公开招租,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资产管理。

    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工程款结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对许家湖、黄山社支出的工程款进行核查,完善补充企业无支出依据资料。今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核算,确保企业支出的都有依据资料支撑。对企业支出票据由核算中心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对不合规的票据不予支出。

    1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备用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供销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试行)》,取消企业的备用金制度,收回企业的备用金,存入企业使用的银行账户。

    1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修订《沂水县供销社制度汇编》,进一步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明确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保管由办公室负责。

    1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保密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沂水县供销社机关保密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保密知识,明确专人为机要秘书,具体负责单位保密工作,提升自觉保密意识,进一步规范保密文件领取、呈阅、归档、记录。

  3. 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

    1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执行议事决策过程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沂水县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突出研究战略性、全局性的问题,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全面。

    1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厘清了“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了决策流程,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同志参加,主动接受监督,第一时间查漏补缺。

    1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列入年底考核,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树牢“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观念,整改期间,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16、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人事科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整改期间,严格按照《条例》和县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中层干部1名。

    17、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关键岗位用人把关不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任前公示和试用制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考察制度,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充分听取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力求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真实情况。

    1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狠抓“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开展4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党规党情,观看《战役一线党旗红》等公益专题片。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轮流上党课。同时严格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记录“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1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费收缴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建办人员和社有企业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县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党费收缴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全系统党费的收缴、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每月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党费收缴规范、完整。

    2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下属企业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弱化,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不大,党支部发挥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期间,新成立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探索推进系统内破产企业党建工作,着力解决党建规范化、标准化问题。以部分破产企业为试点,指导好换届工作,实现全系统企业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正常化、开展组织生活正常化、收缴党费正常化。

    2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抓机关及基层社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松软,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警示提醒力度不够,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王照欣案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结合自身撰写心得体会,达到了以案促改的效果。邀请县纪委相关同志上一堂廉政教育专题课,从思想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2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日常监督缺位,压力传导不够,排查廉政风险点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排查各科室选人用人程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务经费支出审核、行业扶贫工作等廉政风险点12项,根据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监管机制,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

    2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未按规定恢复党员权利”问题。

    整改情况:对近年来恢复党员权利情况进行了梳理,学习厘清了恢复党员权利相关程序和要求,按要求整理好相关档案。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单位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查找差距,特别是要检查已整改到位事项有无“反弹”现象,整改中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把“回头看”作为今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常规性动作和重要举措,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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