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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变更更正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067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性别变更更正

一、受理部门:沂水县公安局户政科

二、咨询电话:0539-2274671

三、办事事项:性别变更更正

公民申报性别登记,应当填写“男”或者“女”。

公民实施变性手术或者性别矫正后,应当由本人或者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申报。

因公安机关在户口管理过程中将公民性别错报、误登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调查核实后更正。

四、材料清单:

变更更正性别: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3、公安机关原始户籍档案或调查核实材料。(仅限因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过程中错报、误登的)

五、其他说明:当事人提交的证件,派出所审查原件,如需留存复印件存档的,由派出所负责复印或扫描,不需当事人提供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需调查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0539-227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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