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类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067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户口注销类 |
一、受理部门:沂水县公安局户政科
二、咨询电话:0539-2274671
三、办理事项:户口注销类
公民死亡、参军入伍、出国(境)定居,应当由本人、近亲属或监护人等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注销登记。
四:材料清单:
(一)死亡注销:
1、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死亡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或司法部门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火化证明、国外死亡证明以及中文翻译件等)
(二)参军入伍注销:
1、居民户口簿;
2、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或军(士)官证。
(三)出国(境)定居注销: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住在国(地区)永久居留资格证明或国外有效护照;
3、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限经出入境部门批准出国定居的)。
五、其他说明:本人提交的证件,派出所审查原件,如有需留存复印件存档的,由派出所负责复印或扫描,不需当事人提供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0539-227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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