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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类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067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户口注销类

一、受理部门:沂水县公安局户政科

二、咨询电话:0539-2274671

三、办理事项:户口注销类

公民死亡、参军入伍、出国(境)定居,应当由本人、近亲属或监护人等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注销登记。

四:材料清单:


(一)死亡注销:

1、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死亡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或司法部门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火化证明、国外死亡证明以及中文翻译件等)

(二)参军入伍注销:

1、居民户口簿;

2、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或军(士)官证。

(三)出国(境)定居注销: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住在国(地区)永久居留资格证明或国外有效护照;

3、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限经出入境部门批准出国定居的)。

五、其他说明:本人提交的证件,派出所审查原件,如有需留存复印件存档的,由派出所负责复印或扫描,不需当事人提供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0539-227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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