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户籍信息查询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066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8-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户籍信息查询

一、受理部门:沂水县公安局户政科

二、咨询电话:0539-2274671

三、办理事项:户籍信息查询

(1)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新生儿取名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2)公民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办理公证、民事诉讼等原因,需要查询本人或已经去世的其他近亲属的户口登记历史信息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历史户籍档案保存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查询。

(3)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以及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凭办案文书、单位介绍信和查询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

(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代理诉讼案件需要,凭本人律师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具的《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介绍信》可向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或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申请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

(5)群众因寻亲访友申请查询其他人员户口信息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验查询人的居民身份证,在征得被查询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查询结果或联系方式告知查询人,并做好记录。

四、材料清单:

(一)新生儿出生重名人数查询: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二)律师、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诉讼当事人信息:

1、律师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

2、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具的《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信息介绍信》。

(三)公民查询本人或已去世的近亲属的户口登记历史信息: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限查询近亲属历史户籍信息的)

(四)寻亲访友原因查询他人户口信息:

1、申请查询人的居民身份证;

2、征得被查询人同意后提供查询结果或联系电话。

(五)办案单位因公查询涉案公民的个人信息:

1、办案文书、单位介绍信;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五、其他说明:当事人提交的证件,派出所审查原件,如需留存复印件存档的,由派出所负责复印或扫描,不需当事人提供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能通过系统核实的当场办理,需查阅档案的3个工作日内。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0539-2274671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